为加强灾区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与服务,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明确了地震灾区食品安全工作关键环节:加强对方便食品、米、面、油、牛奶、肉及肉制品、蔬菜、水果等可能存在高风险的重点食品的监督管理,防止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流入灾区;加强对加工、贮藏、运输以及救灾捐赠食品集中发放点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加强灾区居民安置点、赈灾点和集体食堂等重点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服务支持工作;深入开展对地震灾区公众的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现场救灾食品安全人员应深入灾区一线,广泛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有条件的地方,最好公布食品安全的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及时解答群众咨询,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