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监测重点,明确工作部署
开展农产品加工业监测分析工作,要做实统计数据汇总,强化行业运行分析,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当前,各级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要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农产品加工业运行情况季度分析工作。各省(区、市)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每季度第一个月中旬报送本地上季度农产品加工业运行分析材料及主要经济指标数据。运行分析材料要从总体情况、运行特点、存在问题和工作措施等角度全面反映本地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状况。主要经济指标包括企业个数、从业人员数等指标,数据表格式、报送时间、方式等详见附件3。二是农产品加工业2013年度数据汇总工作。各省(区、市)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要层层落实任务,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认真填报“农产品加工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农产品加工企业经营情况表”(详见附件2),各企业原始数据及省级单位汇总审核数据的电子文件于2014年10月15日前报送我部农产品加工局。三是农产品加工业企业监测试点工作。2015年我部农产品加工局将在全国选择监测分析工作基础较好、人员经费有保障的地区开展农产品加工业企业监测试点工作,试点地区名单、监测样本企业选择方式、企业填报内容等相关内容另行通知。各试点地区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准备,配合完成试点工作。
四、加强组织领导,提供有力保障
农产品加工业监测分析工作事关科学决策,事关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健康发展,事关农业现代化和经济发展全局。各级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加工业监测分析工作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监测分析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有专人负责,充实干部力量,为监测分析工作创造必要条件,提高履职尽责和为民服务能力,扎实做好农产品加工业监测分析工作。一要培育队伍。要明确监测分析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建立一支结构完善、力量精干、相对稳定的工作队伍。二要加强培训。要高度重视监测分析人员的能力培养,创造条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三要提供保障。做好监测分析工作,必须有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硬件设备支持。各级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要争取设立专项资金,配备办公设备,确保监测分析工作顺利开展。
各级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要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上下协同配合,按照本通知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积极做好农产品加工业监测分析工作,及时向我部农产品加工局报送有关监测分析材料和数据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反馈。对于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我部将以适当方式予以表扬。
附件:1.《农产品加工业行业划分方式(试行)》
2.《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监测表填报细则(试行)》
3. 农产品加工业主要经济指标季度情况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