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积极落实选拔扶持“大学生村官”领办生态畜牧业合作组织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州、县农牧部门高度重视“大学生村官”领办生态畜牧业合作组织工作,指派专人负责选拔和合作组织筛选工作,全州按选拔要求、程序共推荐了6名领办人员和6个生态畜牧业合作社。
二是实施全省草地生态畜牧业建设能力提升培训计划。为全面完成草地生态畜牧业建设能力提升培训工作,去冬今春,协调州委党校、州农广校等相关部门分层次举办3期培训班,完成了全州44名生态畜牧业乡镇长、175名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理事长培训工作。
三是做好实施能繁母畜补贴项目工作。对2012年我州玛沁、甘德、达日三县3个生态畜牧业合作社能繁母畜补贴项目实施情况的进行督查,强化项目资金管理,确保合理有效利用,全面掌握项目实施及进展情况。按《2013年省级支农资金扶持牧区能繁母畜饲养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依据牧区能繁母畜饲养补贴项目绩效考评标准实施2013年省级支农资金扶持牧区能繁母畜饲养补贴项目,全州择优选择14个合作社实施2013年牧区能繁母畜饲养补贴项目。
四是做好示范社推荐工作。按照省委“四化同步”、四个发展的总体要求,全面开展不同层次的标准化示范社创建工作,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进行集中扶持,每个示范社将安排资金50—100万元,重点用于合作社调整生产结构、开展良种、良法综合配套应用,形成在合作社互评互比,共同发展的格局。向省农牧厅统一上报9个建设成效突出、示范引领作用好的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名单。
五是做好半农半牧村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组建工作。积极协调省上完成我州10个半农半牧区村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组建工作,按照“自愿、提质、择优”的原则,采取“先认定、后扶持”的方式,成熟一个、认定一个,扶持一个,目前,玛沁和班玛两县已完成半农半牧区村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组建工作,引导合作社向规模经营方向发展,待成熟后组织相关部门认定、扶持。
六是生态畜牧业建设专项资金监管开展情况。今年以来,省级财政累计下拔了省级补助专项资金3820万元,其中:玛沁760万元,达日县700万元,玛多县580万元,班玛县540万元,甘德县760万元,久治县480万元。目前,已按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程序,及时下拔到了各项目县,为全面推进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了物质保障。
七是全面实施州级生态畜牧业产业化项目情况。在多地实地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州政府就生态畜牧业产业化经济发展召开了专题会议,提出整合部分上海援建、扶贫和州级支农资金共计1940万元,确定了11个全州畜牧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目前,项目正在做实施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