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远县连续出台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加大奖励扶持力度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帮助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该县规定,县财政每年统筹安排农业产业化资金,专门扶持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扶持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同时,县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农业产业化专项奖励资金,用于奖励农业产业化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县相关部门、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该县还建立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制度,每两年认定一次,建立竞争和淘汰机制,做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并对龙头企业实行年度考核,对在经营业绩和带动作用等方面成绩突出的龙头企业分别给予奖励。
此外,该县还大力推动农产品品牌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等项工作,安排专项资金、经费,用于支持农民组建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及组织参加国家、省、市级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支出。目前,金融、税收、供电、国土等部门还分别在贷款、税收、用地、用电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扶持,为农业产业化企业发展打造良好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