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大力保护1.08亿亩耕地质量,以全国十六分之一的耕地,生产出了全国四分之一的小麦和十分之一的粮食,确保了国家粮食安全。这是记者从6月28日在郑州召开的《河南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宣传贯彻工作会议上获得的信息。
记者从会议上获悉,我省已经实施的《河南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明确了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耕地质量建设和保护所需经费纳入政府同级预算,定期对耕地质量进行等级评价和风险评估,建立健全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和预警预报系统;鼓励和支持耕地使用者采用测土配方施肥、施用有机肥等技术,提高耕地质量,防止耕地环境质量退化;同时加强耕地质量保护,防止耕地污染,禁止向耕地及农田沟渠中排放有毒、有害工业、生活废水;明确了如违反办法规定,将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给予的处罚标准。
据悉,省厅近期将出台耕地质量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完善耕地质量管理办法的行政裁量标准、耕地质量分等定级标准等相关配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