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今年一号文件中首次提到的“家庭农场”引起了两会代表的热议。
与此同时,“成都遛鸡哥”朱福顺在四川成都市龙泉驿区工商局领到了 “家庭农场营业执照”,这是该工商局发出的首张“家庭农场营业执照”。从此以后,“成都遛鸡哥家庭农场”成为了个人独资企业。
家庭农场这个概念并不新鲜,但成为热词是因为在今年中央的“一号文件”中首次出现。在这件具有风向标意义的一号文件中指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
家庭农场来了
家庭农场在“一号文件”中首次出现引起了各界的期待,但家庭农场究竟如何发展,还都在摸索阶段。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负责人解释说,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在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孔祥智看来,成为“家庭农场”需要具有家庭经营、适度规模、市场化经营、企业化管理等四个显著特征。他说:“家庭农场区别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的根本特征,就是以市场交换为目的,进行专业化的商品生产,而非满足自身需求。注册家庭农场后,家庭农场主是所有者、劳动者和经营者的统一体。”
中国农业发展研究院院长黄祖辉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家庭农场与合作社的区别在于家庭农场可以成为合作社的成员,合作社是农业家庭经营者(可以是家庭农场主、专业大户,也可以兼业农户)的联合。
据统计,农业部确定的33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已有家庭农场6670多个。其中,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吉林延边、浙江宁波、安徽郎溪等地培育的家庭农场成为范本。但这些农场的范围与界定千差万别。
众多专家都认为家庭农场的培育发展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说,发展家庭农场是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的重要途径。农业部将按照中央要求,着手研究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基本原则和实现途径,开展家庭农场统计工作,指导地方稳步培育家庭农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登记办法,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
在朱福顺第一次在龙泉驿区工商局工商窗口提出申办家庭农场营业执照时,工作人员犯难了,目前并没有关于如何办理家庭农场的意见、规定出台。经商议后,成都市工商局业务骨干人员来到朱福顺所在农场现场调研。实地调研、详细了解后,工作人员现场提出了办理意见。
“只要在本地承包土地,经营多个综合性农业项目,都鼓励申请家庭农场。”龙泉驿区工商局注册科长张祥蓉说,家庭农场是个新生事物,国家还没有详细政策出台,目前“先鼓励做起来,等到相关政策出台了,有不符合规定的地方再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