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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平等:中国土地制度向何处去(2)
添加时间:2013-09-30 13:32    来源:未知点击:

    一、“平均地权”和“耕者有其田”是农地制度基本原则和国家平稳走向现代化的基石
    讨论土地制度应该先从农地制度开始,否则很难讨论。
    中国的基本国情是,以占世界8%左右的耕地养活占世界20%左右的人口,人地关系高度紧张。因此,孙中山先生为了终结中国数千年土地革命,在设计中国现代农地制度的时候,提出了两项基本原则:“耕者有其田”和“平均地权”。今天的中国,大陆农地制度是坚持此原则,台湾农地制度也是坚持此原则。
    大陆的农地制度规定:农地按照人口平均分地到户,农户承包经营,30年不变,到期调整(再“平均”)。台湾的农地制度规定:农地大体按照人口平均到户,农户经营,永久不变,农地只许在自耕者之间租赁、交易,户均规模受到限制。应该说,大陆的农地制度和台湾的农地制度非常接近。所不同的是,台湾的农地可以抵押贷款,在自耕者之间可以交易。大陆农地虽没能实行抵押贷款,但农户之间也是可以自由流转的。
    因此,海峡两岸的农地制度都承袭了孙中山先生的主张。农地产权在可流动性方面虽有差别,但这不是农地制度本身的差异所致,而是台湾和大陆的农村金融制度差异所致。
    简而言之,对照台湾的农地制度,大陆的农地制度“共同体集体所有、农户联产承包、双层经营”是更有利于规模经营,应该继续坚持,要变的是尽快建立与之相匹配的农村金融制度
    无论是日本、韩国还是我国台湾,过去的一百多年总体是限制工商资本下乡兼并农民土地,一直坚持家庭自耕农制度——耕者有其田和平均地权。实践证明,他们现代化转型是成功的。
    菲律宾曾经是仅次于日本的“亚洲典范”,但由于鼓励工商资本下乡兼并农民土地,违背“平均地权”和“耕者有其田”原则,农民问题急速转化为城市市民问题,1950~1960年代期间经济下滑,社会问题在城市总爆发,1960年代中期军人借机夺取政权后推行“台湾式”土改,但遭遇大资本抵抗,至今也没有完成。当下800万“菲佣”遍及世界的现象其实是菲律宾“农民问题”向全世界的“输出”。从此,美国和欧洲为亚洲国家树立的“亚洲典范”不攻自破。假如中国经济遭遇危机,数亿城市就业的人失业而又回不去农村农业,也一样可以学菲律宾向世界输出“农民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