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台湾的农地制度,大陆的农地制度“共同体集体所有、农户联产承包、双层经营”更有利于规模经营,应该继续坚持,要变的是尽快建立与之相匹配的农村金融制度。
中国的土地制度最大的弊端不是土地集体所有制,而是出在农转非制度及农转非的增值收益分配制度上。
土地制度改革,必须是在坚持土地村民共同体集体所有制基础上的改革,重点是发展农民村社共同体内置金融,以促进村民共同体(集体)成员地权的充分实现和村社共同体的不断巩固。
土地是财富之母,土地制度是国家最根本的制度,是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的根。改革开放已经进行30多年了,“土地制度向何处去”一直是最重大的议题。
孙中山先生的土地制度主要是三句话:“平均地权、耕者有其田、涨价要归公”。蒋介石也写过一篇非常有名的文章——《土地公有要义》。孙和蒋都认为,不通过“平均地权”、土地的增值收益不实施“涨价归公”,就不可能建立起一个公正和共同富裕的社会。而目前国内的社会舆论,似乎强调土地的私有属性很理直气壮,但强调土地的公有属性却羞羞答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