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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山:将合作社发展融入城乡统筹发展大格局中(1)
添加时间:2012-11-30 11:06    来源:未知点击:

    参观开远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给我很多启示。我曾考察过很多地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常发现当地专业合作社与当地经济发展是两张皮,专业合作社没有融入到当地经济发展大环境中。开远市与其他地方不同,他们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融入到城乡统筹的大背景中去推动,这种做法值得肯定。在构建城乡一体化新格局大战略中,加快城镇化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题中之义,在这个主题下,专业合作社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专业农户的崛起需要农村的组织创新
  多年来一直有农村的“三化”之说:农村空洞化、农业兼业化、农民老龄化。但另一方面,中国粮食产量连续七年增产,城市瓜果蔬菜等供给也相对充足,这种反差有其深刻原因:在农村,资本逐渐替代劳动,农业机械化、自动化程度大幅度提高;同时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形成,能对农户各个生产环节进行服务,专业化促进产量提高;最重要的原因是大量小规模兼业农户与少数专业农户并存,农村中先进生产力代表发挥作用。中国的农业是市场化、专业化的农业与口粮农业并存,纯农户不断减少,兼业户大量增加,专业户正在兴起,市场化、商品化农业正成为主流。农村的各类专业种植户、养殖户、营销户是在农产品生产市场化、商品化、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进程中不断涌现的。这些专业种植户、养殖户、营销户是具有企业家精神的现代农民,是农村先进生产力代表,是保证农产品充足供应的中坚力量。发展现代农业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在农村中培养和发育农业企业家。
  诞生农业专业户需要农村组织创新。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但随着工业化和现代化,其所占经济总体的比重会越来越小,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如何继续夯实农业基础是个值得进一步关注的问题。同时,初级农产品价格在产业链条中的比重越来越低,从地头到餐桌的产业链条越来越长,仅出售初级农产品收益无法得到长期保证,单个的农业专业户遇到很大挑战,面临利润被压缩、市场风险加大的困境。这种情况在农村普遍存在,解决以上两个问题,需要一种组织载体或者企业形式,农民也得以通过这个载体分享二三产业的利润。在实际需求下,农业经营制度发生转型,农户需要联合和合作,统分结合双重经营体制中的“统”有了新的意义。农业走向市场,需要技术、金融、信息等多方位的服务,大部分地区性合作经济组织担当不了“统”的职责,必须由经济实体型的专业合作社来承担,此类合作社通过制定生产标准,进行粗加工或精加工,打造市场品牌等,可以有效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实践证明,由从事农产品生产的专业农户组成的超越社区界限的专业合作社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行使“统”的职能。浙江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起人都是以前的运销户,他们已经充分意识到“代购代销,走不了市场”,所以才发起合作社。
  需要说明,在农村建立和发展合作社不是唯一的选择。自给或半自给的小农不会有强烈的合作需求,生存环境恶劣、甚至不具备起码的生存资源的贫苦农民首先需要的也不是经济合作,而是社会救济和改善生存环境。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产生与发展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有些地方政府为了各种目的强制成立合作社,完全无视经济规律。建立和发展合作社应当具备一些基本条件。上世纪80年代,国内权威经济学家提出“包---兼---专---联”的农业发展路线,先包产到户,城市化后出现兼业农民,再出现专业户农民,最后是专业户的联合。这种思路很有前瞻性,但到近年才逐渐大规模兴起,只有农产品市场化、商品化程度比较高时,才会出现联合,这是经济发展规律使然。
  同时,抵御和降低市场风险的手段并非只有联合和合作,很多农民和企业合作,将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转移,大企业有足够的能力抵御市场风险,这种结合也有利于农业现代化。目前依照农业关联企业与农民结合的不同方式和不同程度,有两类经营模式:农业关联企业与农场结合在一起,形成经济实体,构成农工商综合体;农业关联企业和农场主签订合同,在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的条件下,把产供销统一起来,原有工商企业和农场保持各自独立的实体不变,比如公司加农户。囊括产供销等各个环节的农业垂直一体化经营在世界上已经成为一种潮流。
  合作社的建立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需要具有一定社会活动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和献身精神的发起人,合作社企业家体现了合作社的优越性,他们带动合作社服务社员,将合作社牢固地整合在一起,没有合作社企业家就很难产生合作社,开远市金土地粮食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就是这种带头人,合作社这种组织虽然是发展农业产业化中的一种形式,但可以避免大资本下乡可能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对于政府来说,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