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主页 > 理论前沿 > 论文在线 >
王芳:"村财乡管村用"制度改革不宜搞"一刀切" (3)
添加时间:2012-10-18 10:57    来源:未知点击:

  三、近郊经济发达村(社区)短期内不宜实行“村财乡管村用”制度的原因浅析
  (一)近郊各村(社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村集体经济收入和资产积累较多,群众普遍关注财务管理问题。
  近年来,尤其是建区后,各村级集体经济都得到了较大发展。截止2007年年底,仅高桥镇11个行政村(社区)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累计就达到了年783万元;最高的村年收入达228万元,最低的村年收入也有20万元。其中:100万元以上的村3个,占27%;50—100万元的村1个,占9%;20—50万元的村7个,占64%。由于集体经济快速发展壮大,管好资金和用好资金必然是群众关注的焦点。因此,村财“自管”还是“乡管”必定是较敏感的问题,一旦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相关的农村社会矛盾。
  (二)近郊村民的民主意识、维权意识、法律意识以及相关能力都较强,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乡镇级代管村财务很容易被群众误认为是“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误认为是政府上划他们的财权,甚至认为是政府想平调或挪用村集体资金。尤其是干群关系紧张的地方,群众更是不愿将村级财务交由乡镇代管。
  (三)乡镇本级的人员及管理能力有限,不一定都能管好村级财务。
  2002年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财政所不仅精简了人员(各财政所人员几乎都只有3到5人),而且因农经站撤消而新增了“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又加上农村税费改革以后,虽然2005年取消了农业税,但随后连年增发的各项涉农补贴,其工作量远比征收农业税的工作量大了许多。况且近郊村(社区)由于经济较发达,其业务量也相对较大,仅以高桥镇的情况来看,个别村的业务量几乎与全镇的业务量相差不大,如果镇财政所在人手不增加的前提下,目前仅承担镇本级的财政财务工作和监督指导村级财务工作就已经很吃力,根本无暇代管村账,更别谈管好了!在此种情况下再要强制推行“村财乡管”制度的话岂不是“事与愿违”?
  (四)改革后业务人员的去留问题无法解决,势必会增加财务管理成本。
  就现在的村级财务人员来看,多数均为群众选举上来的村(支)委委员,“半路出家”来新学会计专业。推行“村财乡管”制度后,解决村会计队伍的去留问题多数有下面两种情况:一是转岗当结报员,二是负责其他工作。无论采取上述哪种形式均不能减少原村级财务人员的数量和经费,反而会增加村级的委托会计代办经费和镇级财务人员数量,镇村两级均会增加相当的财务管理成本。
  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为了有效堵塞农村财务管理漏洞,解决多年来因财务不清引发的诸多矛盾,理顺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全国各地各级组织均在积极探索不同的做法。以高桥镇目前的管理情况来看,笔者认为: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要从健全制度、加强监督、加强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努力提高业务人员素质等各方面“多管齐下”,实行“村财乡管村用”只是有效手段之一,但并不是唯一途径。实行“村财乡管村用”制度,必须结合实际慎重考虑,逐步推进,不宜搞“一刀切”统一模式、统一时间实行,尤其是近郊经济发达村(社区),推行前一定要作好充分的调研和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