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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雪峰:论乡村治理内卷化(4)
添加时间:2012-08-07 08:36    来源:未知点击:

  四、讨论:从乡村利益共同体到乡村治理内卷化
  1、取消农业税前的乡村利益共同体
  笔者在“试论二十世纪中国乡村治理的逻辑”一文中曾提出“乡村利益共同体”的概念,借以讨论取消农业税前的乡村治理机制[8]。具体地说,这个概念是指取消农业税前,因为国家自上而下的税费任务是“一票否决”的硬任务,县乡政府若不能完成农业税费征收的任务,则县乡财政就无法运转,县乡一切行政都无从谈起,因此,相对于其他行政任务,收取税费是县乡政府最为基础的必须完成的工作。1990年代,粮价持续低迷,农民增收乏力,而自上而下的各项税费任务却越来越重的背景下,农民没有缴纳税费的积极性。离开村干部,县乡几乎不可能有效区分农村社会中拒交税费的钉子户和交不起税费的贫困户,县乡几乎进村找不到收取税费对象,也很难将税费任务分摊下去。
  在税费任务较轻,农民交税费积极性尚有的情况下,村干部有协税积极性。而一旦农民普遍不愿交纳税费,村干部就没有协税积极性,县乡因此倾向通过软硬两手来调动村干部协税积极性,其中包括允许村干部在完成税费任务后按比例留成等奖励性措施。村民越是不愿交纳税费,县乡越是倾向让村干部从完成收取税费任务中获得好处,而村干部越是能够获得好处,村民就越是不愿交纳税费。
  在这个恶性循环中,好人村干部很快退出去,而狠人恶人出任村干部,这些狠人恶人凭借身体暴力来强迫农民交纳税费,且他们几乎是一定要从中谋取好处。从县乡方面来讲,无论是谁当村干部,收税手段如何恶劣及所留后遗症有多大,县乡首先关心的是农业税费可以按时足额收取上来。财政等米下锅了。农民举报村干部有贪污行为有违反中央政策的强迫行为,这些举报材料到了县乡,县乡必然包庇村干部,即使村干部真有问题,县乡不到万不得已也不会查处,因为查处这样一个可以按时足额收取农业税费的村干部,就会打击一大批村干部的收税费积极性。
  也因此,在税费任务重,农民无交税费积极性,而县乡又缺乏有效的收取税费手段的情况下,县乡默认村干部在完成税费任务的同时捞取个人好处,甚至主动制定相关政策条例调动村干部完成收取税费任务的积极性,这样一来,县乡村之间就形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简称“乡村利益共同体”,这个利益共同体为了能按时收取农业税费,而牺牲了农村未来的发展可能。这显然是不可持续的。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国家不得不在2002年开始全国的农村税费改革,至2006年取消农业税。
  “乡村利益共同体”的存在,是因国家向农民收取税费要求与收税能力不匹配,最后不得不借助地方势力进入半体制的空间(村干部)来完成任务的,但显然,这是以牺牲长远利益,牺牲干群关系,牺牲国家与农民关系为代价的,因此也是不可持续的。取消农业税之前,全国不同地区农村情况差异颇大,尤其是在一些主要的粮产区,农民负担最高,干群矛盾最大,税费最难收,因此普遍出现了乡村利益共同体这样的结构,并在很短的时间即使乡村治理状况恶化,乡村治理不可持续。还有一些地区虽然没有生成“乡村利益共同体”这一新的结构性力量,但也有了苗头。“乡村利益共同体”这个概念是理解取消农业税前国家与农民关系在很短时间迅速恶化以至于不得不进行税费改革最终取消农业税的关键。
  要注意的是,“乡村利益共同体”这个概念并不是从道德上谴责县乡政府,因为这与道德无关。任何县乡干部,若他们不能完成税费收取任务,财政没有收入,其他事情都无从说起。他们甚至不再能继续当县乡干部。他们即使要为人民服务,也首先要让“狠人”村干部将税费收上来,再去谋好事。县乡被迫、不得不利用“狠人”村干部来完成收取税费这一硬任务。
  取消农业税之后,国家不再向农民收取税费,县乡也就不再需要依靠“狠人”村干部来完成税费任务。这个时候,村干部若继续侵犯农民权利,若私吞集体财产,县乡就可以毫不留情地查处。体制性的“乡村利益共同体”因此解体。
  2、县乡退出农村对村组治理的影响
  取消农业税后,县乡不再向农民收取税费,县乡因此退出乡村社会。之前县乡向农民收税收费,县乡因此必须要压制抗交税费的钉子户,及必须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与基本条件。现在,不收税了,县乡也就不必去压制村庄中的钉子户,也没有为农民提供公共品的动力。且因为不再收税费,农民也不再能够借秋季不缴税费来要求县乡村提供夏季的灌溉服务。
  且,取消农业税同时也就取消了搭在农业税中收取的用于村社集体共同生产事务的共同生产费。县乡退出村庄社会,但村庄中的农民生产和生活仍然是一个需要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单位,是需要农民合作起来才能解决一家一户小农“办不好和不好办”事务的单位。因此,取消农业税后,随着县乡村的退出,村民组内的各种离散力量迅速崛起,集体行动相当困难,共同筹资筹劳以合作应对生产生活中的公共事务几乎不再可能。虽然国家不仅取消了农业税费,而且转移支付各种资源,为农民提供了诸多水电路等基础性的服务设施,但国家毕竟不能解决每个村民组内特殊的细微的却与村民的利益密切联系的所有公共事务。农民在取消农业税后,可能反而感到生产生活中的种种不方便。农民尤其希望有一种力量来压制住好搭便车,乱当钉子的坏了一锅汤的“老鼠屎”,希望有一种力量来拔掉村民组的“钉子”,敲碎“杂耙头”,从而重建基本的合作。
  这个时候,若有狠人来当村民组长,来组织农民进行生产方面的合作,则一定是大受村民欢迎。一般的好人显然当不成组长,因为他们压制不住各种离散的力量,摆不平各种利益争执。“户族大、兄弟多”的村民出任组长,这样的人就可能借其强制力,说话算数,从而可以摆平利益争执,压制住离散力量,并因此为村民组内的生产生活提供最为基础的公共品。尤其是在稻作区,村民组往往是一个集体的灌溉单位,有一个强势的村民组长出面组织集体灌溉,可以为村民提供的利益之大,就是相当不可忽视。
  3、资源输入滋养了乡村社会中的地方势力
  取消农业税后,县乡退出村庄的同时,大量国家资源输入乡村,借这些输入的国家资源,乡村社会中的地方势力介入进来,诸如通村公路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安全饮水工程等等,都有地方势力介入其中的身影。
  地方势力要从国家转移资源中获取滋养,必须与县乡各级保持密切联系,他们是各种国家建设工程最合适的乡村承包人,他们并非一定要私分国家资源,而仅是工程正当的利润,就足以在短期内让这些地方势力获利巨大。
  不仅有来自国家的各种转移支付资源和工程建设项目,而且,县乡政府在取消农业税后的行为逻辑与之前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取消农业税前,县乡完成税费任务是所有工作中永远排在第一的硬任务。取消农业税后,县乡就不再有必须完成的“一票否决”的农业税费征收任务。之前县乡围绕农业税费征收来安排工作的机制就显得滑稽。县乡的工作重心因此转向招商引资和小城镇建设,“发展才是硬道理”,过去只要能及时收取农业税费就是好干部,现在则要看谁发展经济快。县乡工作中“三农”地位越来越低,县乡政府及涉农部门都逐步从农村、农民和农业中退出。
  不再背负农业税费征收任务“一票否决”压力的县乡行政在如何行为上有了更大的自主空间。招商引资和发展小城镇是发展经济的好办法,不仅仅是有政绩而且因为有大量的资源流量,而可能从中分利。
  县乡招商引资、建设小城镇和搞各种开发,都会与农民利益发生联系,尤其是征地和拆迁会碰到钉子户。通过合法程序,县乡有效对付钉子的成本极高。地方黑恶势力有能力来对付钉子户。县乡政府与地方势力在对付钉子户上达成默契,这里有一个巨大的灰色地带。地方势力借此来从中分利。
  县乡有着极高的开发积极性,核心是将所有存量资源变为流量资源,典型如K镇的小城镇建设,再如土地流转、山林确权、水面承包等等,所有这些开发都因为可以有大量的资源流动,而提供了各种分利机会。
  参与分利的,不仅有县乡行政,有地方势力,而且县乡干部也有诸多参与分利的机会,甚至县乡负责人就是为了个人参与分利而作出开发决策的。在众多开发产生出来的流量资源中,县乡干部与地方势力分享“定额租”,开发越多,调动的资源流量越大,县乡负责人与地方势力可以收取的“定额租”就越多。
  这样一来,地方政府就可能与地方势力结盟,利用各种可能的机会,凭借各种似是而非的理由,到处开发,以尽可能短的时间将所有存量资源变成流量资源,从而变成可以获取的利益。这些决策长远后果,地方政府则不予考虑。
  一旦地方政府与地方势力结盟来收取“定额租”,并因此有着遏止不住的开发冲动时,他们就会利用各种可能空间来选择性决策,这个时候,无论国家向农村输入多少资源,及国家政策将多少农村存量资源释放出来,地方政府与地方势力结成的这个联盟都象一个毒瘤一样,将所有营养吸食干净,乡村治理的状况因此持续得不到改善。
  4、钉子户与上访户大量出现
  取消农业税后,地方政府与地方势力结盟为分利集团之后,他们不是从每一户农民那里捞取好处,而是从国家转移支付资源中,及从农村存量资源变流量资源的过程中获利,他们被滋养壮大了,但农民并未直接受到损失。因此,他们被农民认为是有本事的人,有面子的人,有能力的人。即使地方势力对付各种开发中出现的钉子户,这些钉子户往往也是拿了补偿的,这钉子户只是农民中的少数,是个别,钉子户被地方势力“对付”的遭遇并不能得到其他农民的同情。相反,一般农民还对钉子户的漫天要价十分反感,认为他们的被“对付”纯属自找、活该。
  农民中的“聪明”人也可以看出当下社会中获利机会,他们因此通过各种办法来分食各种自上而下的转移资源,其中典型是田先红所总结出来的“谋利型上访”,这些聪明的上访农民,上访是假,借上访来给地方政府制造压力,从而逼迫地方政府给予各种经济利益才是真,农民一般的上访,地方势力不会介入进来压制,因为这其中无利益且地方政府也一般不敢让地方势力介入到压制(有理、无理)上访的农民,因为这可能引发的恶性事件,是地方政府所无法承担的。
  但谋利型上访以及其他各种精神病上访、无理上访,构成了地方政府的软肋。地方政府的容忍、摆平、收买,必然是越收买越多,越摆平就越是摆不平,因为所有农民中的消极面都可能被调动起来。
  5、乡村治理内卷化
  以上关于取消农业税后乡村治理的讨论中,因此有了这样一些行动者:地方政府及其负责人,地方势力,钉子户,上访户。在这个多元主体行动起来建构成的复杂光谱中,一方面是国家投入的大量资源被吞噬,一个越来越肥厚的地方政府与地方势力结盟的集团开始长成,一方面大量的存量资源被结盟的地方集团不理性地变成流量资源,农村社会未来的发展可能性因此被破坏掉。这个过程中,唯有农民上访构成了地方政府的软肋。但上访农民并非为了农民未来的前途,而是为了让自己也参与到分享资源的行列中去,这些上访者不能形成领导农民的威望,相反,这些人的形象反而不如以前在农民那里形象最坏而如今已经去除污名的地方势力。农民在这样的巨大的地方势力和地方政府结盟的网络下面,落单到没有任何集体行动的能力。
  但问题也在这里,农民落单,成了一盘散沙,农民缺少了力量感,也丧失了正义感和是非观,农民因此丧失了政治。
  一旦农民丧失政治,则国家也就失去了可以从农民那里获得的支持力量。一方面是无论国家转移多少资源,都被结盟的地方分利集团截留,地方分利集体甚至利用各种政策空间来破坏性地开发以从中获利。农民无法从各种资源变现中获取好处。另一方面,国家在对付各种离散力量时,强烈要求农民的支持,却越难越难以获得。因此可以理解K镇派出所教导员所说,过去是一个警察押一队犯罪分子,现在是一队警察押一个犯罪分子。以前是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现在是老鼠过街,人人躲起来。过去是群体路线,现在是线人制度。当农民丧失政治后,再谈什么群防群治,再试图通过群众路线来进行低成本的治理,就会变得困难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