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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智等:湘潭县农村丧葬习俗略论
添加时间:2009-12-15 08:41    来源:未知点击:

  湘潭县位于湖南中部,长江中游平原与江南丘陵的交错地带,历史悠久,文化交流频繁,受各种外来文化及地理环境影响,该县重丧厚丧、繁冗复杂的礼仪习俗相沿甚久。笔者拟对湘潭县农村地区丧葬习俗及其变迁做一浅略分析,并试图从中一窥丧葬习俗的发展去向。
  一、丧葬程序
  死亡对于人们来说是没有办法避免的,几千年来人们形成的丧葬礼仪,是既要让死去的人满意,也要让活着的人安宁。民间丧葬习俗,是人们基于对灵魂不灭的信仰,深受儒、释、道、巫等诸多影响,结合当地的风俗习惯逐渐演变而成的。整个丧葬的过程受各种因素(地理环境、行政区划、族群迁徙等)的影响,湘潭县各个乡镇乃至各村寨多有不同,后又受到来自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政治运动与新时期推行火葬政策等的影响,各地的习俗发生了转型或者变异。综上所述,笔者拟就老人逝后的丧葬习俗为例,兼顾其他。
  湘潭县葬俗仪式性较强,其程序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初丧(送终—买水—擦浴—更衣—换床—裹身—入殓—择期—打井—报丧)、治丧(设灵堂—守灵—诵经—道场—吊丧—烧灵屋—送光—上粮—点主—贺像)、出殡(搭桥—发引—路祭—下葬—筑坟)和终丧(请像—百日—周年—接新客)。当然,这些只是主要的程序,同时,诸多程序与全国其他区域、兄弟民族的多有相似之处,笔者将详略分明地予以分述。
  送终。老人临逝,子孙后代和其他至亲会围在床前听候交待后事,守候断气,旧俗称“送终”。老人一旦落气,立即焚烧纸钱于床尾地上的一口大铁锅中,称“烧倒头纸”,据称这亦是为使逝者在阴间有钱可花。此刻丧家点燃鞭炮向村人报丧,村人闻讯后会立即赶往“看死”或主动“帮忙”。报丧之后,家人会请“道士”来家中做法事。
  买水、浴尸、更衣。在尸骨未寒时,亲属要为死者“买水”浴尸。买水毕,鸣锣列队,痛哭而归。往水中加入檀香,煮沸,将水倒入新瓷盆中,专业“装尸”人员(多为老年人)为死者浴尸,一般只是象征性地上下左右各擦洗几下。子孙在旁伫立观看。浴尸毕,为死者更衣,俗称“穿寿服”,寿衣的层数多忌偶数。
  入殓。当日(死于白天时多在当天)或者次日晨(死于晚上时多在相连的早晨),帮忙人员准备好棺木、熟石灰后,道士主持入殓仪式。装尸人将死者用多层裹布包裹,多人平抬入棺,头朝堂内,头两侧用两包软物垫住以作固定。然后将熟石灰倒入棺内,压平压实,高出棺口部分须如棺盖形状塑成弧面。然后在弧面正中间从头到脚方向,用棍状物在石灰上写上“故祖考某公某某老大人之墓”或 “故祖妣某母某氏老孺人之墓”,然后用碳粉(或煤灰等)撒入字坑以做标示,好比阳世之门牌。接下来方可盖棺,上钉,将白纸条封闭棺盖棺体缝隙处。入殓以后应将死者生前床、被、枕、褥等搬至屋外,焚烧处理或者“露”几天,即风吹日晒几天。
  择期、打井。此后丧家须委托一人任“总管”,并由其主持立即着手安排道场、住宿、饮食、接待、“搭场”等,并将人员具体安排公示于前门左侧。地生择期时追求“撞七”,即去世之日(农历)逢七,如初七、十七、廿七,和(或)归山之日是“7”的整数倍则最佳,乡人认为这样是大吉大利。择期完成,地生带领家人前去“看地”。看好以后,即可“打井”,即挖墓穴。墓地多在向阳山地,墓穴深约为2米,稍大于棺木,棺首方向稍高,基底呈斜面。
  设灵堂。大门上方张贴大幅“哀”或“奠”字,以松枝装饰。灵堂挂青、黑色孝帐,设灵位,竖神主牌,供遗像,堂屋遍挂挽联、挽幛等。灵堂设年老经验丰富的灵堂主持人,即“堂倌”一人,所有堂内仪式均需堂倌参与。灵旁燃长明灯一盏,多用青油(茶籽油),昼夜不息,现多以电灯代替,自入殓当夜起,孝子夜晚守灵。全部安排停当以后,孝子戴“拖头布”到全村各家叩头报丧,并派人告知远近亲友。往后数日内客人到死者家吊孝,内柜(管进账者)接受礼物并作好详细登记。
  道场。丧家请道士做道场,为亡灵超度,了却一生,指明冥间之路。道士敲打乐器,念读“路引”,挥舞“引魂幡”,并由丧家长子执“引魂幡”陪拜,直至法事完毕。诵经及道场的天数不定。有“过金桥”、“解结”等过程。葬前之夜要“点主”、“上粮”、“贺像”等。道场上,孝眷悲痛,以哭声来表达哀悼之情,称为“哭丧”。现还有雇人来哭丧的,亦可由“喊礼”兼任。如逝者年纪极长,葬前之夜会有很多的人到灵前叩拜,他们相信这样的长者很有“灵气”,能保佑他们健康长寿。做道场的几天中午均为正餐,各家各户均可来丧家“吃肉”(即参加丧宴),丧宴尤以归山日的晨宴最为隆重。葬前下午要“烧纸屋”,俗称“烧灵屋”。
  出殡。归山当日,先行出殡,俗称“发引”。吉时一到,道士“打煞”、“接桥”,殇夫抬棺起步,出灵堂,孝子举“引路幡”,手捧灵位、遗像在前,亲友披麻穿白衣,相随送殡。丢“买路钱”者在前,依次为鸣炮者,端灵牌和拿“引路蟠”的孝子,再次是送葬者,棺材居中,吹鼓手殿后,鞭炮狂放,时乐齐鸣。沿途各户,凡见送葬者,主动地在路边燃放鞭炮,孝子磕头致谢,并由执事人送香烟一包或(和)其他物品答谢,受谢者不答拜,接到物品即回避之。送到墓地,亲眷解下拖头,痛哭一场而归。送葬的亲人需选一条其他的路,快速回来,前面一人鸣锣开道,紧接长子、次子,分捧“神像”(遗像)和神位,而不能原路返回。后续的事情尚有:死后百日烧“百日包”、周年之时烧“周年包”、死后第一个中元节需隆重接新死之人回家做客,是谓“接新客”等。
  二、丧葬文化
  丧葬,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已经形成一种独特的文化。它的形成,自然会不同程度的受到多元文化影响,与之相互融合、适应,并共同发展。儒家孝道十分重视死,把送死看成是尽孝的主要标志之一。在丧葬上,孔子虽然不主张厚葬,主张崇尚精神性的悼念,但他倡导的孝道观,客观上对后世的厚葬之风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孟子认为孝道是丧葬观的主体精神,积极倡导厚葬,并身体力行,后世纷纷效仿。孟子以后,厚葬被冠以礼孝美名,左右了中国几千年的厚葬风俗。至汉代,孝道丧葬日渐深入民心,对当时的丧葬习俗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由汉迄清,各代都奉行传统的慎终追远、事亡如事存的儒家孝道丧葬观,把丧葬视为人生中最重要的大事,认为孝莫重于丧。在这种儒家孝道丧葬观念的支配下,从周迄明清,历代都盛行厚葬。厚葬成为我国古代的主流丧葬观。
  佛、道、巫等对传统中国丧葬的影响亦不可小觑。佛家的“轮回转世”思想是很大的,表现在风俗上的如家人会在临死者的床头摆上供果,人们相信这样可以避免死者投胎变猪变狗。佛教结合国人原有的一些信仰,向国人灌输的阎罗王、恶魔、夜叉、罗刹、六道轮回、因果报应等观念,这在丧葬的很多仪式上均有体现。受道家影响也是明显的,道士道桌前的帷布是“八仙过海”图,并悬挂太上老君像,念词中多有道家特色。丧事被称为“白喜事”应该说也是深受道家影响的结果,整个仪式尚有不少“丧事喜办”的情节。巫术的影响更是随处可见,兹不赘言。此外,明清二朝,湘潭县发生两次屠城,原住民几被屠戮殆尽,县域哀鸿遍野,外来人口填充后,几经发展才重现繁荣,文化再造和重构迹象至今可见。受移民的影响,湘潭县文化的方方面面已不可避免地打上了移民移出地的深刻烙印。当然,更多的是多种文化的杂糅,甚至已经掺入了来自西方的“洋”文化。
  我国的传统文化,正是蕴含在这些看似平常的仪式、行为、事物之中,不能简单地用好与坏来衡量。丧葬具有分离和整合的功能,标志着一个死去的人同社会持续着的生活的分离。它能缓和活着的人对失去已死的人的生活调节,并以其仪式作用再次加强了生存者之间的联系。但隆重的丧葬仪式,在加入名利因素后就更趋于奢侈化,不少环节已明显偏离正常轨道。笔者曾经担任“出纳”,进出账目皆经本人之手,亲眼所见一次丧事花掉一年甚至数年积蓄。乡人除了麻木地跟从、攀比,忍痛为之外也毫无办法。鸣铳烧伤脸面或炸伤,烧灵屋时引起山林大火,超负荷用电引起电事故,厨房大灶引起火灾等事故也时有发生,此外,人员杂乱引起的失盗,集体宴席引起的流行病传播……都成了潜在危机。死者逝矣,留给在世人的却是一笔沉重的负担,因丧致贫的大有人在,一些不合理的丧葬习俗已经带给农民沉重负担。这种挥霍的操作模式还容易形成薄养厚葬的观念,使那些虐待老人的子女借厚葬之形式得以规避社会舆论谴责,为其薄养老人之行为寻找庇护,损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总之,丧葬习俗中蕴含的优秀因子我们应充分认识,其糟粕成分则不必遮遮掩掩了。
  三、移风易俗
  要改革我国丧葬中的陋习,就应该追根溯源,加强对丧葬礼俗形成、发展、演变过程以及人们对丧葬的心态的研究,特别是对生与死的认识及其表现形式的研究。这确实不是易事,需要政府、相关社会工作者、行业人员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事实上,政府方面是下了狠气力的。曾几何时,糟粕连同精华,同归于尽了。上世纪80年代,那些尘封多年的东西,包括记忆,统统借尸还魂,一度甚嚣尘上。面对重启的疯狂,乡人只能盲从了,只能“顺潮流”而阔步前进了,殊不知,此番“前进”愈快,离和谐社会、节约型社会、“新农村”的构建则愈是远了。从湘潭县的丧葬习俗看,值得移易的还颇不在少数。
  老百姓对于其中的许多封建、迷信、挂羊头卖狗肉的东西是深恶痛绝但敢怒不敢言的:他们说起话来理不直气不壮,只能选择随波逐流。另一方面,凭借简单劳动就能发家致富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农民尤其是偏远农村的农民,遇到前所未有的生活(笔者这里用“生活”来约等于“生存”,或者说“生活”是稍高级的“生存”)挑战,村民们逐渐成为边缘化的群体,徘徊在社会的最边缘,数以亿计的农民离乡背井,远赴异乡,只是为了生活,他们决不希望因为一场丧事全线返贫。作为弱势群体,他们早出晚归,辛勤劳作,却面临贫富差距的不断拉大,乡民们的委屈、怨恨、不满情绪无处释放,很容易将过好生活的希望寄托在祖宗的保佑上。加之农村社会兄弟阋墙的事情比较普遍,老人夹在中间,不尴不尬,衣食住行医诸事均很难得到保证。有的则是因为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事,公婆与媳妇之间、妯娌之间多有摩擦,导致家庭失和,更重要的是对于这种现象,老百姓已经见怪不怪了,长此下去,尊老敬老的习俗和传统美德必将无形中消耗殆尽。国人受农耕文化的影响,对土地有着深切的依恋。生于斯长于斯,死后也要安于斯,入土便是灵魂最终的归宿。土葬是不易改变的,一些地推行的“火葬”非但未减轻任何负担,反倒加重了人们的反感。这当然不能说明方向上的错误,而是具体工作实践中存在问题,某些人或某些机构用特权鱼肉百姓、中饱私囊或至少是漠视苍生、不问民苦了,这不符合党和国家对于人民的庄严承诺。
  丧葬之外围的事情是很多很多的,有许多的还需要我们认真、细致地予以解决。第一,对于各级政府部门而言。需要倡导一种节约丧葬、文明丧葬、和谐丧葬的观念,需要出台引导、强化作用的政策,更需要有人、有机构、有时间来监督执行,需要综合采取各种举措,而不是单一口号,文件旅行。这时候来自官方新闻媒体的、经济的、行政的或其他的手段,只要不扰民、能减负、易接受,老百姓是欢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