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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1970-01-01 08:00    来源:点击: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2012年,山东财政筹集资金近30亿元,大力支持实施造林绿化、生态能源、资源修复、面源治污和乡村文明五大工程,积极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实施造林绿化工程。筹集资金7.25亿元,在荒山区、风沙区和平原区积极开展造林绿化,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奖补和农村中小学校园绿化,全省新增造林面积200万亩以上;对2046万亩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进行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林木良种补贴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在150万亩林地开展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努力提高林木资源质量。

  实施生态能源工程。筹集资金2.06亿元,大力推进农村沼气建设,全省新增农村沼气用户1.31万户;在25个县开展生态农业与农村新能源示范县建设,区域化推动农作物秸秆、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综合开发利用,支持建设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着力打造农业生态和农村能源建设的新样板。

  实施资源修复工程。筹集资金3.72亿元,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实施范围由6个县扩大到13个沂蒙革命老区县,支持省级重点风沙区水土保持项目实施,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68.5平方公里;启动小清河调水补源工程,大力实施渔业资源修复行动计划,稳步推进湿地公园和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逐步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

  实施面源治污工程。筹集资金2.94亿元,继续在所有农业县实施测土配方施肥补贴,扩大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范围,指导农民科学用肥,降低施肥不当造成的环境破坏;全面实施养殖环节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减少动物疫病传播和面源污染;支持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监测,减少农业违禁品使用和废弃物随意排放,促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实施乡村文明工程。筹集资金13.56亿元,积极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着力推进山丘区找水打井,全省新增解决460万农村居民和40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采取“以奖代补、以奖促建”方式,扎实开展生态文明乡村建设,鼓励各地依托资源、因地制宜、整体规划、科学实施,努力把广大农村建设成为产业生态高效、环境优美宜居、生活文明健康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