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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村支书骗补偿款400多万被判20年
添加时间:2013-04-16 12:50    来源:点击:
  原标题:村支书骗补偿款400多万

  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巍)昌平区一村党支部书记,利用七北路改扩建,伙同他人诈骗国家的停产停业款并受贿共计400多万元。记者今日获悉,赵宏刚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

  2009年7月到9月间,昌平沙河镇七里渠南村党支部书记赵宏刚,在七北路项目改扩建过程中,利用配合协助区市政管委会拆迁工作组及镇政府征地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为被拆迁人刘某多获得拆迁补偿款提供帮助。之后,赵宏刚以借款为名向刘某索要好处费10万元,案发后赃款已全部退缴。

  2008年至2009年9月间,赵宏刚在七北路改扩建工程征地拆迁项目过程中,指使刘士杰借用他人公司的营业执照,共同虚构刘士杰、呼如新、陈云华被拆迁房屋内存在公司生产经营的事实,从而诈骗政府停产停业补偿款共计438万余元。赃款被4人伙分,案发后部分赃款被追缴。

  检方以诈骗罪对赵宏刚、刘士杰等4人提起公诉,同时还指控赵宏刚涉嫌受贿罪。

  在庭审过程中,赵宏刚对检方的指控提出异议。他表示在受贿指控中,自己不具有职务便利,收取刘某的钱仅仅是借款。同时他也否认自己参与诈骗拆迁补偿款。

  审理

  拿空白协议签字后交给拆迁方

  据赵宏刚以及其他证人说,在刘某签订拆迁协议时,约定给拆迁补偿款为332万元,刘某找到赵宏刚说钱少了一些,赵宏刚便找到拆迁公司负责与拆迁户谈判的工作人员,说自己与刘某是哥们儿,最终给刘某的拆迁补偿多加了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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