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2007年该县颁布《农村劳动力域外就业交通费补贴办法》以来,全县已累计有1.07万名在县域外就业的农村劳动力领到了交通补贴共计286万元。 为鼓励广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延庆县于2007年7月1日颁布了《农村劳动力域外就业交通费补贴办法》,对在县域外注册登记用人单位就业的本县农村劳动力给予交通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元。本月初,该县2009年度农村劳动力域外就业交通补贴发放工作已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