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新农合工作,让参合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11月30日,湖南省沅陵县按照“降门槛、广覆盖、保重点”原则,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严格落实省、市政策精神,及时出台《新农合补偿方案》。
方案决定从2010年起调整新农合补助标准,标准调整围绕三个方面:一是提高参合住院病人报销比例,规定乡、县、市、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原先75%、60%、50%、45%分别提高到:80%、65%、60%、55%。县外非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当地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原先45%提高到50%,分别上调5℅;二是提高封顶线,封顶线由原来3万元提高到6万元;三是提高特殊病门诊定额补助,癌症类特殊病门诊定额补助由原来600元提高到1000元,甲亢类特殊病门诊定额补助由原来300提高到500元,肾病需血透在本县中医院、人民医院进行血透的,血透费用按50%比例报销,并可享受全年2000元的特殊病门诊补助。
在调整补助标准的同时,沅陵县还积极开展筹资改革,采取“协议筹资”的方式,与参合农民签订协议,从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存折划转缴纳农民个人参合资金。如今封顶线和报销比例都提高了,可老百姓所交的费用仍然为每人每年20元,农民参加新农合比干部职工参加医保更经济更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