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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毒农药替代”和“安全使用农药”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08-07-17 00:00    来源:点击:
山东省植物保护总站鲁保函字[2008]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毒农药替代”和“安全使用农药”工作的通知各市植保站:为了更好地做好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替代工作,宣传推广已筛选出的高效、低毒、低残留替代农药品种,指导农民朋友安全、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同时,为继续做好“出口农产品绿卡行动计划”工作,现将省站组织编印的《2008年山东省高毒农药替代实用手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山东省出口农产品地方标准》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各县(市、区)植保站尽快发送给广大农民朋友,以供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中参考。具体要求如下:1、高毒农药替代事关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农村稳定的大局,请各市植保站安排专人负责,认真组织落实。2、各市应选择重点区域、重点作物的科技带头户发放《2008年山东省高毒农药替代实用手册》,并认真做好《手册》发放记录。以点带面,带动全市安全使用农药工作。3、指导农民用药后在相应的日期内认真填写用药记录(作物、防治对象、农药名称、施药方法及用量、防治效果等)。在用药高峰期,各市植保站要组织县(市、区)植保站做好指导检查。4、用药季节结束后,各市植保站需将《手册》收回,并汇总、存档,作为今后指导农民科学用药的依据。二〇〇八年五月四日主题词:高毒安全农药手册标准抄送:全国农技中心药械处附件:“实用手册”和“地方标准”分配表单位实用手册(册)山东省出口农产品地方标准(套)济南市6020青岛市6550淄博市6530泰安市6040德州市6520聊城市6520济宁市6520枣庄市6020菏泽市6520临沂市6540莱芜市4020日照市4020烟台市6550威海市4030潍坊市6550滨州市6530东营市4020合计99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