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种子市场专项监督检查将展开
添加时间:2008-07-17 00:00 来源:点击:次
春耕生产在即,正值种子销售和农民购种的高峰时期,为维护广大农民切身利益,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根据《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等规定,农业部最近发出通知,决定开展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的对象是在市场上销售的农作物种子。检查范围为河北、山西、辽宁、吉林、山东、河南、浙江、安徽、湖北、四川等省(区、市)的种子市场。每个省份抽查10~20家种子经营者。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一是种子质量。玉米和水稻种子检测纯度、净度、水分和发芽率等四项质量指标,其他作物种子检测净度、水分和发芽率等三项质量指标。二是种子标签。检查种子标签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以及制作是否符合要求。三是种子经营档案。重点检查种子经营者是否建立种子经营档案,记载内容是否齐全。
本次检查由被检查经营者所在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种子管理机构和有关种子检测中心共同组织实施。农业部要求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种子管理机构和有关种子检测中心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监督检查。各被检查种子经营者要主动配合,不得拒绝或回避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