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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启动乳制品政策修订
添加时间:2008-10-08 00:00    来源:点击:

 

  10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产业政策司的工作人员正在忙碌地整理来自各地的反馈意见。

  9月28日,该司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主管部门以及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发出了“关于组织修订《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和《乳制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有关工作的通知”,反馈情况约定于10月6日前报送。

  随着各地主管部门反馈意见的报送,上述两份乳业政策文件修订工作就此正式启动。

  四方向主导修订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上述两份文件由国家发改委分别于今年的3月和6月发布,目前的修订和完善由工信部组织。

  接触过上述通知的人士称,为做好相关工作,工信部希望各地主管部门就四个方面提供情况:乳制品工业发展的情况和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重点乳制品企业的情况等;两份文件目前的执行情况、存在问题以及需要修订和完善的具体内容、相关政策建议;乳制品行业结构调整优化以及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情况;乳制品行业管理方面情况、存在问题,加强和晚上行业管理及其他有关建议等。

  10月3日,工信部部长李毅中实地查看三元绿荷牧场、蒙牛乳业生产基地时,就曾谈及完善产业政策的紧迫性。

  李毅中认为,针对当前乳制品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需要加快修订现行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明确要求乳制品加工企业加大对奶源基地建设的投入和管理;要求乳制品加工企业加强对奶源生产收购环节的监控,堵塞奶源收购方面的漏洞;报经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对乳制品行业实施准入管理,对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进行公告,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限期整改;调整和优化乳制品产业结构,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清理整顿期间,新上或改扩建乳制品加工项目(企业),一律上报国务院工业行业管理部门核准。

  “我们希望提高门槛,这样有利于规模企业更好地健康运营。”长富乳业副董事长蔡永康说。但过去的实践经验也让蔡永康看到,规模的门槛并不能阻止恶性竞争的发生,而恶性竞争从长远看,必然不利于产业发展。

  今年年初内蒙古某大型乳企杀入福建,通过提高生奶收购价,诱使地方牧场单方面撕毁与长富乳业之间的长期合约。蔡永康表示,这些经过长富乳业多年财力和精力支持下培养起来的优质奶源被加工成营养价值相对较低的超高温灭菌奶,输送往武汉。

  量变如何引导质变?

  “这一次将如何修订,我们还不了解。”在中国奶业协会常务理事、广州市奶业协会理事长王丁棉看来,原来的政策确实需要修改,但需要把握正确的修订方向。

  “过去的两条乳业新政策,违背了国务院的国发[2007]31号文精神。”王丁棉说。

  由于长期的政策倾斜和受气候条件的影响,我国的奶业发展形成了“北多南少”的局面。为改变此现状,《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31号)明确规定了国家在制定全国奶业发展规划时,南方七省被列为重点发展奶水牛养殖区。

  “目前全国南方七省乳用水奶牛总存栏量仅2万余头,年总产奶量约为4万吨,日总产奶量约为110吨。按照《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南方新建乳制品企业的日处理量能力须达100吨,那么,南方七省的水牛奶全部集中交由一个乳品厂进行加工方能达到标准。”王丁棉说,“实际上,这是完全不具可操作性的。这种日处理原料奶规模的设定,不仅制约和妨碍了南方水牛奶业的发展,而且对西北部的牦牛、北方的山羊养殖与产品加工都会带来严重的影响和不利。”

  实际上,尽管上述文件希望通过量化指标引导行业的质变,但自出台之后,不少企业对其中涉及的量化指标颇有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