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政策解析(二)
权威人士详解湖北省大学生到村任职政策
湖北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潘立刚就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释疑
大学生村官不是公务员
大学生当村官,是由组织和人事部门选聘,那么大学生村官是不是公务员呢?
潘立刚表示,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不是公务员,而是带有志愿者性质,这就要靠大学生弘扬志愿者精神,只有甘愿到农村去,才可能安心基层工作。“因此,我们既要动员大学生自愿报名,也要考虑农村千差万别的实际情况,努力做到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潘立刚说。
考试
应聘人数低的可免笔试
潘立刚昨日透露,考试考察工作以市(州)为单位组织实施,原则上凡应聘人数超过分配给市(州)计划名额4倍的,由省统一组织考试,以市(州)为单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应聘人数低于分配给市州计划名额4倍的,可不安排笔试,通过组织考察直接确定拟选聘对象。
对拟选聘对象,各市、州、县委组织部要认真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吃苦精神、组织纪律观念、学习成绩以及组织协调能力等。
待遇
每人每年补贴15000元
据介绍,对这次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将按照本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确定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将按人均2000元发放一次性安置费。同时,按东、中、西部不同地区人均每年分别给予5000元、10000元、15000元的补贴,地处中部的我省,中央财政补贴标准为10000元。
除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外,我省财政将按人均每年5000元标准另行补贴,确保我省选聘生人均补贴达到1.5万元。市县是否增加补贴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此外,县(市、区)委组织部要会同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为到村任职大学生办理医疗、养老等保险,代为偿还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安排
任职将结合大学生实际
潘立刚说,对选聘大学生,将重点派往经济薄弱村、工作后进村。要根据大学生的服务意愿和专业特长,把他们选派到能发挥作用的村任职。
在职务安排上,按照中组部的要求,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党员的,一般可先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可先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经过一段时间实际工作,被多数党员和村民认可的,可以通过组织推荐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潘立刚说,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建立“大学生创业基金”,为到村任职的大学生干事创业提供资金支持。组织部门探索建立到村任职大学生间的交流机制,向驻村大学生提供“热线电话”,随时解决大学生下村后遇到的特殊问题。村党组织要安排好驻村大学生的食宿及日常生活,确保他们的安全。到村任职大学生可安排住在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
如何做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这是党中央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做好这项工作要注意把握以下环节:
第一,公开选聘、竞争择优。我国每年有数百万高校毕业生,这为选择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提供了保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热情很高,他们愿意到农村去锻炼去施展才华。比如,经中央批准,2008年中央有关部门开始实施的5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报名就非常踊跃,达到50多万人,其中相当部分是重点高校的学生。
如何做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特别是把最优秀的高校毕业生选拔出来,从实践看,要实行公开选聘、竞争择优的办法。要重点了解应聘大学生的政治表现、学习态度、组织能力、纪律观念、身体状况等。通过公开选聘,竞争择优,真正把有志向、有热情、有奉献精神的大学生选拔出来。
第二,上岗培训,打好基础。愿意到农村任职的应聘大学生多数是应届毕业生,经历单纯,缺乏社会经验,对农村情况了解不多,即使是在农村长大的孩子,很多也没有参加过农村生产劳动。在这种情况下,党组织要关心爱护他们,肯定他们的选择,鼓励他们到农村去,同时也要告诉他们作好吃苦的准备。
特别是要通过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对选聘大学生进行教育培训。比如组织他们到先进村进行“驻村培训”,讲解“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介绍本地新农村建设情况和乡风民俗,传授开展农村工作的基本方法,帮助他们掌握与农民打交道、做群众工作的本领。也可通过请大学生“村官”先进典型介绍体会、请乡村干部传授经验和实地考察等方式,帮助他们增强到村任职工作的信心,更快地进入工作角色。
第三,提供舞台,发挥作用。大学生群体是社会中最具活力和创造力的群体之一,他们才华横溢,朝气蓬勃,具有很强的创新和创业精神。要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的优势特点,为他们安排能发挥作用的岗位,并给他们压担子、分任务,让他们有事做,有用武之地。同时要根据大学生的专业特长,结合所在村实际,帮助他们选择合适的生产项目,并在市场信息、政策咨询、技术培训等方面提供指导,使他们到村后能够利用所学知识办成几件实事,坚定做好工作的信心,也为进一步发展农村经济,促进自己全面成长打好基础。
第四,完善政策,激励保障。农村条件比较艰苦,引导大学生到村任职,既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又要研究制定激励保障政策。比如2008年为了顺利实施5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中央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规定了8条政策待遇。其中明确,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补贴标准。中央财政按人均2000元发放一次性安置费,并按东、中、西部不同地区人均每年分别给予5000元、1万元、1.5万元的补贴。
这些政策规定对于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起到了重要作用。高校毕业生在农村工作肯定会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应根据实际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为他们集中精力在农村干事创业创造条件。
第五,跟踪培养,加强管理。把高校毕业生选派到农村任职,只是完成了工作的第一步。大量细致的工作还在跟踪培养、加强管理、提供服务上。加强管理,制度建设是关键。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定行为准则,强化工作纪律,健全考核办法,建立业绩档案,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正确对待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到村工作表现突出、群众公信力强的,要及时提拔使用。同时,到村任职大学生之间要建立交流机制,促进共同进步。到村任职大学生的母校,要关心本校学生在村工作情况.其他有关部门要根据自己的职责,做好相应工作,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石家庄市委组织部就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答记者问
根据河北省委统一安排部署,石家庄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工作已从6月16日全面展开。近日,市委组织部就考生所关心的部分选聘事项,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这次选聘的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答:这次选聘的对象为,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2008应届毕业生和2006、2007往届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生和本科生、研究生。现已是到村任职大学生可放宽,但年龄不超过30周岁。
基本条件是:(1)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08年6月1日)。(2)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大学期间班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即可)。先期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可不受此条件限制。(3)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4)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5)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6)身体健康。
参加“三支一扶”活动和“西部计划”服务期满,以及各地先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经个人报名,组织推荐,可以参加此次选聘;2008年报考“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也可以改报参加选聘。经各县(市)区先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脱离岗位的不得参加选聘。
问:选聘数量和名额如何分配?
答: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全市2008年共选聘271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按照各县(市)区所辖农村数量占全市农村总数的比例,具体名额分配情况是:辛集市21名,藁城市15名,晋州市14名,新乐市10名,鹿泉市13名,正定县11名,井陉县19名,栾城县11名,深泽县8名,无极县13名,赵县17名,高邑县7名,元氏县13名,赞皇县13名,灵寿县17名,行唐县20名,平山县44名,裕华区1名,长安区1名,桥东区1名,桥西区1名,新华区1名。
问:民办高校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名?
答:只要具有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符合选聘条件,不管是国办高校还是民办高校毕业生都可以报考。
问:到何处报名?
答: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所在院校党委组织部门报名;省外高校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活动人员,以及各地先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到市一招324房间报名,联系电话:0311—86099824。
问:报名时需持哪些证件和材料?
答:省外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需要携带四份材料:一是《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三份,上贴近期二寸蓝底免冠照片);二是党员或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证明材料;三是身份证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四是另交3张照片。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除带全上述四份材料外,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先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县(市)区委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可从石家庄农村党建网(www.sjzncdj.cn)下载。
问:原籍不是石家庄的是否可以报名?
答:省内毕业生原则上报考原籍所在市,确实与石家庄籍人员存在婚姻关系等因素的,提供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后可以报考。
问:哪些考生可以加分?
答:参加“三支一扶”活动、“西部计划”活动服务期满,以及各县(市)区先期选聘到村任职半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抗震救灾中有突出表现的,笔试中不加分,在组织考察时可予考虑,择优录取。到村任职不足半年的笔试不加分。
问:对编造虚假文凭、虚假党员、虚假优秀干部等证件手续,或在考试、体检中作弊、弄虚作假的报考者应如何进行处理?
答:市委组织部对每一名报考者的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市委组织部特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0311—86686130。
问:笔试何时进行,主要考什么内容?
答:笔试时间定于2008年7月12日9:00—11:00进行,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问:报考者是否要接受考前培训,在哪里进行培训?
答:省市组织人事部门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培训,也没有指定教材。
问:选聘后的待遇如何?
答: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比照当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总和确定工资标准,按月发放,由省市县财政负责。当地乡镇发放津贴的,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2)在村任职期间,参加养老社会保险,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3)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的,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可暂缓偿还。在村任职期满,经考核连续3年称职以上的,由国家代为偿还。具体偿还办法由省财政厅制定。
(4)在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
(5)在村任职2年后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在笔试成绩中增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县乡机关公务员应重点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招录。
(6)聘期工作表现良好、考核称职的,报考省属高校研究生的,在笔试成绩中增加5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8)到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任职的,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9)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三年工作期满后表现特别优秀的,可提拔为乡镇领导干部,直接过渡为国家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