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政策解析(一)
甘肃省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政策解读
经中央同意,中央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决定,从2008年开始,用5年时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按照中央的安排,今年我省已选聘538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省委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度重视,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甘肃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同出台《甘肃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为保证这项工作顺利实施和取得实效提供了有力地政策保障。
制定激励政策 培养骨干力量
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是中央高瞻远瞩、与时俱进作出的战略决策。当前,农村经济社会正发生着深刻变革,一方面,大量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不断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变,农村党员队伍老化、党员群众文化程度偏低、新农村建设缺乏骨干人才等问题非常突出。就我省而言,全省村支部书记平均年龄44.6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616名,仅占10.1%左右,至今没有一名全日制高校毕业的本科生在农村任职。另一方面,我省共有1.6万多个行政村,河东地区大部分村山大沟深、交通不便,自然条件差,生活水平低。大学生毕业后宁可在外面打工,也不愿回村工作。农村人才的短缺和城市人才的浪费,导致了城乡二元结构差距的拉大。另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政干部多数是大学毕业后直接进入机关工作,干部结构单一,基层工作经验缺乏。
为了使大学生能真正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为新农村建设培养骨干力量,在《甘肃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中,我省专门出台了5个方面的激励政策。一是从2010年开始,省委组织部在选调生选拔中,拿出二分之一的名额定向招录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二是在村工作满三年(甘南州两年)、考核合格者转为乡镇事业干部;三是报考党政公务员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四是优秀的可转任村级主职干部或列为后备干部;五是特别突出的可提前转为乡镇干部。这些政策,都是省委组织部与有关职能部门,经过慎重考虑、反复协调确定的。
据悉,我省的激励政策,在全国各省区市属于最好的政策之一。考虑到甘肃欠发达的实际,今年我省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安排到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整村推进项目村、有产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村和有其他项目的村工作,也可安排到贫困村和工作薄弱村工作。一个村选聘一名高校毕业生,贫困村和薄弱村可选聘两名。
《办法》规定,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是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也可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也可推荐选举为村委会副主任;是共青团员的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也可负责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站点工作等。他们将在理清发展思路、推广科技知识、传授实用技术、培养新型农民、争取项目资金、带领群众致富、加强村级管理等方面发挥专长。经过二至三年或更长时间,使任职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新的提高,项目建设有新的进展,村级班子建设明显增强,个人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明显提升。
加强组织领导 确保取得实效
加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关键在组织领导。《办法》规定了各级各部门的具体职责,确保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格局。
首先,明确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级组织部门是本地区这项工作的牵头抓总部门,市(州)委组织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地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宏观指导政策,县(市、区)委组织部是管理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直接责任部门,县(市、区)委组织部部长是管理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直接责任人。省级人事部门会同组织部门负责落实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报考党政公务员享受加分、优先录用等优惠政策。
其次,从财政资金方面给予有力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拨付、发放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生活补贴和其他相关费用。从签订聘用合同当月起,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比照本地乡镇新录用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并办理医疗和意外伤害保险。到牧区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的补贴标准可适当提高。中央财政补贴按人均每年1.5万元的标准拨付,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补贴5000元,其余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
再次,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具体责任。省级教育部门负责落实选聘到村任职满三年、经考试合格、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的政策;负责落实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报考研究生享受加分、优先录用的政策。县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落实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有关社会保险政策。各级相关部门和社会帮扶单位多支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特别是发改、财政、社保、交通、农牧、林业、水务、扶贫、卫生等部门的项目、资金和技术多向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所在村倾斜。乡镇党委做好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日常管理、考核和服务工作,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学习、生活、安全等保障,妥善解决实际困难。村级党组织和村委会认真培养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多压担子、交任务、严要求,在生活上多关心、多支持,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加强管理监督 保证不出偏差
大学生到村任职,直接和农民打交道,仅靠满腔热情是不够的。据了解,现在大学生多数从校门到校门,缺乏对农村情况的深入了解,即使在农村长大的孩子,很多也不熟悉农村基层工作情况。
在这样的背景下,做好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做到选聘、教育、培养、使用、管理、监督并重,实现各项政策措施的有机统一。今年选聘到村任职的538名高校毕业生确定后,省委组织部立即举行会议进行了专门培训。组织处精心编印了《学习手册》和《工作日志》,手册内容包括相关政策性文件,以及已经选聘到村任职优秀大学生的事迹材料。日志包括工作内容、感受启发和领导评语,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对大学生“村官”开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选聘大学生赴各市州报到后,各市州开展了思想教育、工作方法、作风纪律、农业生产基本知识、农村生活常识等方面的培训,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培训期间,分配任职村确定后,各市州组织大学生与县区人事部门签订了选聘合同。各县、乡党校和各类农村专修学校采取专题讲座、外出考察、研讨交流、参观学习、结对、成立联谊会、开设公共信箱、QQ群和网上论坛等,加强对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日常培训。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了保证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工作不出偏差,省上在《办法》中建立了一整套制度体系,以纪律来规范约束大学生的言行,展示当代青年“村官”良好形象。
制度体系一方面立足加强管理。一是目标管理制度。县(市、区)委组织部结合任职村发展现状,与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签订三年任期目标管理责任书;各乡镇党委与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签订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二是实绩报告制度。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认真填写《工作日志》。乡镇党委每季度填写《工作实绩报告单》,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帮带制度。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第一年,各乡镇党委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帮带工作,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四是工作定期交流制度。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交流会等方式,交流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推进工作开展。五是请销假制度。有事履行请销假手续,根据时限分别由村委会、乡镇党委、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州)委组织部审核批准。
制度体系一方面着眼考核奖惩。考核工作由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和乡镇党委共同负责,与所在村主职村干部考核同步进行。考核实行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相结合,主要考核德、能、勤、绩、廉等。平时考核采取随机抽查、定期检查、专项调查、个别谈话等方式,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均采取个人向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述职、民主评议、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对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奖惩、录用选调生和事业干部的重要依据,并装入本人档案。中央财政补贴按标准足额发放,省级和县级财政补贴用于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奖励,与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和考核结果挂钩。市(州)委组织部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选聘到村任职优秀大学生和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评选结果作为推荐选调生、乡镇事业干部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政策一经确定,关键在于落实。到农村去,到基层去,是党的期望,农民的期盼,也是当代青年大学生的使命。相信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高校毕业生的共同努力下,在各项政策措施的保障下,青年的理想和才华,一定能在广阔天地生根发芽、开花结果,真正有所作为。
好政策让“村官”下得去干得好
中组部决定从2008年起用5年时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这一工作受到了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在日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举行的大学生到村任职座谈会上,来自部分省市组织部门的负责人与学生进行了交流,谈“村官”政策,话“村官”成长。
四川:让“村官”下得去待得住
四川农村基层有5万个村,这些村党支部书记中大专以上学历者不到5%,60%以上的人年龄在50岁以上。2007年,四川提出了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将来村工作的大学生定为干部,一聘3年。
学生选择了大学生村干部这个岗位,就可以在这个岗位上干3年,干6年,干9年,或一直干下去。四川把大学生岗位定位为面向社会招聘的岗位,2007年选聘了6000多人,2008年选聘了1.2万多人,现在到村的大学生村官已有2万多人。
该省对2007年选聘“村官”的调查表明,“村官”受到了村民的欢迎,他们自己认为这是个能够实现理想的舞台。目前6000多名学生只有4人流失,不到1%。而2007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70%的人流失了。2009年,四川还将选聘“村官”1.2万人,力争通过3年使每村都有一名大学生村干部。
四川吸引“村官”政策的关键,是将学生到村服务与公务员对接,并实施政策方面的优惠:学生到村服务3年后,考公务员、研究生每年加2分,受到表彰加3分,1年最高可加5分,工作3年就是15分,工作6年可以拥有30分的优惠,干到十几年后,可以直接报名成为当地公务员。
重庆:让“村官”成为后备人才
2008年,重庆按照中央关于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要求,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或艰苦的地方锻炼成长,开始实施农村乡镇人才队伍计划,这个计划确定在5年内选派32000名大学生到农村基层工作,其中有1万大学生“村官”。
2008年8月,重庆选聘了第一批4028名大学生到村任职,目前2009年的选聘工作已经启动,计划选派5021名大学生到农村基层工作。重庆的大学生“村官”政策是按中组部的要求来实施的,但与其他省市不同的是,重庆大学生的选派实际上是在招公务员,是为领导干部准备后备人才。
在2008年的选聘工作中,重庆直接按公务员标准进行考试,当“村官”首先要取得公务员资格。“村官”的待遇按照当地公务员工资、津贴标准实施,高的在每月2700元至2800元,最低的在每月1400元至1500元。学生工作两年期满后,考核合格可直接转为正式公务员。
为了保证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干得好,有前途,重庆不久前宣布了一项政策,区县部门或市级单位原则上不再直接向高校招录应届的毕业生,要将70%以上的名额拿出来给下到基层有经验的大学生,通过大学生“村官”这个渠道和平台,为公务员队伍补充新生力量。
江苏:让“村官”在基层快速成长
2007年,江苏选聘了1011名大学生到村任职,并决定从2008年开始连续5年选聘8000名大学生到村任职,实现一村一社区都有一名大学生的目标。目前在苏南,一村不止有一名大学生,在华西村就有大学生1000多名。
今年,该省将这个工作目标进一步提升,提出实施一村一社区有6名大学生的工程。2007年,江苏在全国率先将大学生“村官”列入全额事业单位编制,而且都是省里直接下达的专项编制。2008年,该省对这项政策又进行了明确,专项编制专门用于选聘大学生,学生享受全额事业单位的工资待遇。
江苏规定,如果大学生“村官”在村里任期满3年,考省内高校研究生,总分加10分,单科加5分;满3年考核合格的,在学校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的,由省财政为学生偿还贷款;户口放在县人才中心的集体户上,档案、合同都由人才中心管理。
江苏对“村官”非常重视,在创业资金的扶持、小额贷款、税收政策以及创业指导等方面为“村官”提供服务。省电信为每个大学生“村官”配了宽带,直接拉到村里,费用省电信来出。江苏人事部门还组织开设了“大学生村官网”,为大学生提供了信息交流的平台,同时开通了大学生“村官”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大学生村官的情况。
陕西:“村官”在农村建设中显身手
陕西条件艰苦,开展“村官”选聘工作的重要方面是争取资金支持。2008年,陕西招聘的“村官”有2000人,2009年将招聘3000人。陕西也为“村官”提供了许多优惠政策,如“村官”考研究生加分,干得好的“村官”可以被破格提拔为乡镇领导等。
西安去年报名参加村官考试的有9890人,省委组织部分配的名额是255名,最终选了355名大学生到农村和社区任职,选聘的学生男生的比例为56.3%,女生为43.7%,研究生为2.5%。经过对选聘大学生的跟踪调查,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基层和社区发挥了重要作用。
有的大学生“村官”被选为村支部委员,有的积极协助农民参加基层经济普查,有的在基层发挥了会电脑会管理的优势,有的为乡村的民主管理提供了好的建议,在生产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陕西周至县任村支书助理的李敬民同学和村支书一起参加农产品推广,种植猕猴桃签订超市合同达300万元。
西安日前提出:用3年时间争取达到100%的村都有“村官”,欢迎西北农林科大的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到西安贡献才华。希望学校整合资源再培训,开设更多选修课,让“村官”既能成为农业方面的人才,又能成为农村事业的管理人才,并提前组织学生去农村实践,缩短农村工作的适应期。
解读大学生村官与西部计划志愿政策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问:什么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
答: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实施西部计划。从2003年开始,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基层检察院、基层司法援助、农村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并在其升学、就业方面给予一定政策支持。
问:大学生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首先,对原籍在中、东部地区而去西部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迁到工作地区,也可迁回原籍,由政府主管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到西部贫困边远地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提前定级,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高定工资标准。服务期满,对志愿者作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
其次,在艰苦地区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者,报考研究生的,应优先予以推荐、录取;报考党政机关和应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
第三,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志愿者,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志愿者服务期满一年考核合格,报考研究生的,总分加10分,并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国家机关公务员。报考中央国家机关和东、中部地区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西部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在录用党政机关公务员和新增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时,优先录用、招聘志愿者。
“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
问:什么是“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
答:为了响应“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欠发达地区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号召,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定岗服务的方式,我省“两项计划”共招募100名以上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到四川省和我省部分县(市、区)基层等欠发达地区从事为期一至二年的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
问:“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1)服务期间发放一定金额的生活补贴,服务期间计算工龄。
(2)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研究生,总分加分。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国家机关公务员。报考西部地区公务员,笔试总分加分;报考中央国家机关和中东部国家机关公务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大学生村官计划
问:村官计划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答:从2006年起到2010年,力争5年左右时间,做到全省基本实现一村、一社区至少一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一般担任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团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高校毕业生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后,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由乡镇(街道)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般3年一签。在聘用期内,其人事关系、档案等统一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机构免费代理,其党、团组织关系应迁转至所在村和社区。
问: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有哪些激励和保障政策?
答:受聘高校毕业生的薪酬、参保等所需费用,主要由市、区县(市)、乡镇(街道)分别承担,有条件的村和社区也可适当负担一些。
到村和社区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在报考本省高校研究生时,考试总分可适当加分。到村和社区工作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表现优秀、条件具备且有空缺职位的,可通过法定程序进入村、社区领导班子担任相应职务。到村和社区工作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时,要落实加分等有关优惠政策。招聘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被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的,由录用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工资待遇,并依据其在农村和社区工作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年限,合并计算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对3年后仍留在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要逐步提高其收入待遇。对已进入村、社区领导班子的,要鼓励和支持他们安心基层工作。要积极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在合同期满后在当地创业。对长期在农村工作、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其户籍可以在所在地的区、县(市)或乡镇落户。受聘高校毕业生3年期满后续签合同的,从第4年起由乡镇(街道)统一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