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地方举措之一
2009年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待遇及相关政策
(一)选派大学生从到具体工作单位报到之月起,执行所在区县(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聘)人员的工资、津补贴标准。选派大学生在基层服务期间,所在区县(自治县)为其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保险费用为每人每年200元。
(二)选派大学生在基层服务期间,选派到建制村的大学生关系在乡镇,工作到村,可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经过一定时间锻炼,本人优秀、业绩突出、党员和群众公认,通过规定程序,可担任村“两委”负责人。
(三)选派大学生在基层服务满两年,经考核合格,到村干部岗位的正式录用为公务员,到乡镇教师、农技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正式聘用 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选派大学生有“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年限的,其服务年限连续计算为工龄。
安徽大学生村官报考公务员研究生可享优惠政策
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面向农村基层就业创业,安徽省今年将选聘64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任期一般为3年。
据介绍,这次选聘对象(以下简称“选聘生”)为30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重点是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获得院(系)、校(含校直部门)以上表彰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
选聘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选聘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3年。工作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不再续聘的,可自主择业。
选聘生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给予选聘生工作、生活补贴,由县级财政部门按月统一打卡发放。同时,中央财政另按选聘生每人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在村任职期间,以县(市、区)为单位,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直至聘期结束。
在村任职2年后,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每门笔试科目增加2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连续任职满两个聘期的,经考核合格,县以下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时优先聘用。选聘生在村工作表现良好、连续三年考核合格,报考省内院校研究生的,享受增加10分的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大连市完善“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政策
要坚持把“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进一步规范选拔对象,完善聘用、后续保障等政策,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扩大“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实施范围,选派更多的大学生到农村基层教育、卫生、农业科技等农村发展急需的专业技术和管理服务岗位工作。
从2009年起,列入“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人员的选拔条件统一调整为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大连籍毕业生和在连高校以及农村发展紧缺专业的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其中,北三市和长海县的选拔条件为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其他地区为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列入“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人员在基层服务期间的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月1200元,补贴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其中,到本市低收入乡镇或低收入村工作的,所需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到其他地区工作的,所需补贴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各按50%的比例承担。
各有关区市县要按规定为选派大学生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列入“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人员在基层服务满2年,经所服务的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按规定考核合格,可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服务期限视同工龄,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人事局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各区市县开展的“一个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可参照上述政策,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后实施。
积极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
拓宽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的渠道。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各级政府要围绕基层面向群众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领域,积极开发和购买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城乡基层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包括: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调查分析、维护权益、调解纠纷、医疗卫生、教育培训、社会文化、农林水技术推广等。其中,对安排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到上述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可按规定的比例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工资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要深入实施“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2009年,重点组织实施 “一个乡镇一名农学类大学生计划”、“县以下农村中小学一校一名师范类本科生计划”、“乡镇卫生院一院一名医学类本科生计划”,鼓励各区市县积极开展“一个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进一步扩大选派到城乡基层工作的大学生数量。
启动23个低收入乡镇农村人才周转性宿舍建设,为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才到农村服务提供保障。认真落实县、乡机关定向招录选派大学生政策,建立面向县、乡机关公开选拔市直机关公务员的制度,为选派大学生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加大市直机关从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考录公务员的比例,从2009年开始,市级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考录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
节选自大连市人事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农委、卫生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政府金融办等13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