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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加快推进农牧结合建设生态畜牧业的意见
添加时间:2008-06-30 00:00    来源:点击: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生态畜牧业工作会议精神,有效保障畜产品市场供给,有力促进农业节能减排增效,积极服务于生态省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全省加快推进农牧结合、发展生态循环型畜牧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农牧结合、建设生态畜牧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按照种植业和周边环境的承载量,科学规划畜牧业的布局和规模,大力推进农牧结合,发展生态循环型畜牧业,能够有效突破畜牧业的用地瓶颈,拓展畜牧业发展空间;能够显著提升畜禽排泄物的资源化利用,减少化肥使用量和流失量,促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节能减排;能够明显改善土壤结构,推进“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保障粮食生产能力;能够加快推进有机农业发展,促进农产品提质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从保障米袋子安全、菜篮子供应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充分认清推进农牧结合、发展生态循环型畜牧业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加快推进工作。  二、科学确定推进农牧结合建设生态畜牧业的工作目标  全省推进农牧结合建设生态畜牧业的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要求,以增加农民收入、满足居民消费需求为中心,遵循生态经济学原理,结合新农村建设、节能减排等工作,深入实施畜牧业“西进东扩”发展战略,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与产业结构,依靠科技进步,创新结合模式,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着力构建农牧结合、资源循环、养殖健康、节约高效的现代生态畜牧业生产体系,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畜产品供给能力,促进畜牧业与种植业、农村生态建设协调发展。  到2010年,全省力争新建生态养殖示范场(小区)200个,带动市县建立1000个生态养殖场(小区),95%以上规模养殖场实现农牧结合、排泄物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零排放,散养户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利用,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升,肉类产量达到180万吨以上,禽蛋产量60万吨以上,奶类产量25万吨以上,猪肉等主要食用畜产品自给率达到80以上;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23以上,牧业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的比重逐步提高。各地要根据结合实际,科学确定目标,狠抓工作落实。  三、采取切实措施扎实推进农牧结合生态循环型畜牧业发展  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规划先行、因地制宜、依靠科技、行业联动”原则,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推进生态畜牧业发展。  1.科学规划,拓展畜牧业发展空间。各地要结合浙江省“十一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和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深入实施畜牧业“西进东扩”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畜牧业产业布局。对畜禽饲养密度高、周边农作物消纳能力有限的杭嘉湖平原地区,要重点在提高科技水平和兴加工、创品牌、拓物流上下功夫,提升畜牧产业档次;对畜禽饲养密度不高、畜产品自给率低的宁波、温州、台州、丽水等地区,要积极探索不同畜种和不同规模条件下农牧结合的各种模式,推进适度规模生态养殖和畜牧小区建设,稳步提高畜产品自给率;绍兴、金华和衢州等地,要充分利用山区丘陵资源丰富的优势,不断拓展畜牧业发展空间,加快推进产业化经营。各地要按照畜禽排泄量和外部消纳量相配套的原则,积极联合国土部门,加快推进畜牧业用地规划,科学规划种养业的布局和规模,实现畜牧业和种植业、渔业、农村能源等产业的有机结合和资源循环利用。  2.因地制宜,积极推广各种生态畜牧业发展模式。各地要根据当地的地理特征、种养方式,坚持适度规模,尽量降低成本,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建立农牧结合生态循环型畜牧业发展的模式。要优先推广就地结合、就地利用的桐庐万强农庄“零排放”模式,实现养殖排泄物全部资源化利用;对于畜禽粪便超过周边承载量的中大型规模养殖场和专业生产区,要尽量在异地配套相应承载利用能力的种植业基地,着力培育畜禽肥水、沼液综合利用的中介服务组织,推动畜禽排泄物的异地资源化利用;对于平原、丘陵地带的中小规模散养密集地区,要推广和完善嘉兴南湖竹林模式,采取分散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办法,畜禽粪便收集后发酵处理,养殖户一户或联户建立沼气池,沼液、沼渣收集后作肥料还田;要加快推广临安双干模式,积极引导散养密集区异地兴建生态小区或规模场,实现人畜分离,改善村庄环境;对于资金、技术实力比较雄厚的大型养殖场,要积极提倡配套一定面积的综合性农、林、渔业生产区域,实现整个区域内资源循环、生态平衡。  3.依靠科技,提升农业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推进农牧结合,发展生态牧业牵涉到畜牧业、种植业、能源、环境保护等多个行业,各级农业部门及其畜牧、农作、经作、土肥、能源等各专业系统要组织力量,密切配合,加强科技创新,逐步建立不同作物、不同农时的农牧结合的科学制度与规范。要根据农作物在不同农时对肥料的需求及土壤地力情况,研究科学使用化肥和有机肥的方法,努力做到既推进农牧结合,又节约肥料资源,既改善土壤地力,又保护生态环境。要研究更加科学有效的畜禽粪便工程处理技术、环保节约型饲料技术、有机肥与化肥复配技术,科学评估农牧结合对经济效益、生态环境影响等,为推进农牧结合、建设生态牧业、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加强科技支撑。  四、创新推进农牧结合建设生态畜牧业的工作机制  1.加强示范推进。要结合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沃土工程、测土配方、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和农村能源建设工程等项目,扩大农牧结合、生态畜牧业发展的试点范围,采取“政府引导、项目带动、业主为主、市场运作”方式加快试点和实践。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结合近几年实施的相关项目,总结推出2个以上农牧结合的示范基地或示范点,示范推进农牧结合和生态畜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2.优化政策导向。要按照省政府生态畜牧业工作会议要求,加强调查研究,尽快制定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全省生态畜牧业工作会议精神具体意见及推进农牧结合、建设生态畜牧业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出台扶持农牧结合、发展生态畜牧业的政策措施,加大推进力度。要重点培育农牧结合型的新型主体,对实施农牧结合的专业服务公司、合作组织和种养企业(场户)加大扶持力度,对发展生态畜牧业所需的管网设施、沼液肥水贮存池、槽罐运输专用车等加强财政补助,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争取当地相关部门出台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补贴政策,鼓励种植基地(大户)、专业合作社和农户使用商品有机肥。凡国家和省投入资金扶持发展的高效生态农业、建设生态规模养殖场(小区)、实施低产田改造和沃土工程项目、测土配方施肥项目、茶园改造等项目和各类无公害基地(产品)认定等环节,都要把农牧结合、发展生态畜牧业作为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好政策的引导作用,促进各类项目提升综合效益。  3.强化协作保障。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工作班子。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加强动态考核和督促检查。省厅推进农牧结合、发展生态畜牧业的牵头单位为省畜牧兽医局,农作、经作、土肥、能源等行业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合力推进。要强化宣传引导,运用农民信箱推介各地典型,交流经验;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各种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努力营造推进农牧结合、建设生态畜牧业的良好氛围。  各地确定推荐的农牧结合典型和相应工作措施及贯彻落实省政府会议精神的具体工作方案,请一并于7月20日前上报省厅并抄送省畜牧兽医局。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