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兽医(畜牧兽医、农牧)局:
2007年度乡镇兽医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仪器设备省级统采已经完成,各中标单位已开始供货,为保证2007年度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将统采的仪器设备配发清单发给你处。
接到此清单后,结合项目批复,严格按照程序核收并安装调试仪器设备。各项目实施单位在仪器设备运抵项目现场后,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仪器设备核收要求和程序,对照项目仪器设备配发清单中所列的仪器设备型号、生产厂家、主要参数、基本配置等逐项进行核对验收,仔细查看仪器设备有无损坏和缺失。经认真查验无误后,由供货商代表现场对仪器设备进行安装调试,稳定运行后填写初验回执单确认。如发现仪器设备与配发清单中所提供的数量、型号、主要参数、基本配置等不相同或配件不齐全,要及时与供货商积极联系,要求调换、补全配件或重新发货。
对于省上统一采购并配发各地的项目主要仪器设备,凡是需要提供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的,供货商在合同中均有进行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的书面承诺。各项目实施单位对已经核收并现场安装调试、稳定运行的仪器设备,在填写初验回执单之前,请主动要求供货商代表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对于不提供或不认真进行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的供货商,可以拒绝返还初验回执单,直至其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为止。
对于项目仪器设备核收工作中出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综合处。
(仪器设备配发清单请在甘肃农业信息网—兽医管理一栏内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