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委(畜牧局、水产局、菜办):
为进一步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控制,全面提升我省农产品综合竞争力,根据省级农业标准化基地管理要求,现就进一步抓好省级安全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条件
省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所创建基地必须是市级农产品标准化基地(或市级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或省级以上农业有关部门开展的标准化示范点、区)。
2、基地生产品种。每个创建基地的生产品种仅限1种,必须是当地优势品种,种植业产品包括蔬菜、水果、小麦、水稻、玉米、大豆、油菜、茶叶等产品;畜禽产品包括生猪、牛、家禽等;水产品包括四大家鱼、罗非鱼、鲈鱼、鮰鱼、克氏螯虾、河蟹等;其他名特优产品、地理标志产品。
3、基地规模。粮油作物(小麦、玉米、水稻、大豆、油菜)种植面积不少于5万亩,蔬菜种植面积不少于2万亩、水果种植面积不少于3万亩;畜禽养殖中牛年存栏不少于1000头,生猪年出栏不少于5000头,家禽年存栏不少于100万只;淡水养殖面积围网不少于5000亩,池塘不少于2000亩;名特优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种植、养殖规模可适当放宽。
4、商品率。粮食、油料商品率不低于50,蔬菜、果品商品率不低于80,水产品、畜禽产品商品率不低于90。
5、产地环境。有较好的农业生态环境条件,产地环境符合无公害农产品或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要求,有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或经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产地环境合格评估。
6、管理机构。有明确的农业标准化管理、农业质量检测、农产品认证管理机构和人员,有专门的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健全。
7、企业带动。有与本产业相关的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属于龙头企业原料基地)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并负责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二、创建内容
1、完善标准体系。围绕基地创建,产品要按照目标市场要求,依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完善标准体系,建立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技术和管理标准,并对标准进行集成,转化成通俗易懂的操作手册、明白纸。
2、核心示范区建设。创建基地要建立1-2个核心示范区。核心示范区要集中成片,具有一定规模,其规模不少于创建基地种植或者养殖面积的50。
3、农业标准化技术培训与宣传。对农产品生产、经营和管理人员进行农业标准化培训和宣传,每年培训管理和技术干部至少1次,每年培训农民至少2次;同时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信息平台,开办农业标准化专栏,加强宣传,扩大示范效应。
4、规范农业投入品管理。建立健全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监管制度,完善标签、标识制度。核心示范区要实行投入品定点销售,建立档案制度,鼓励发展连锁经营。普及安全使用知识,杜绝违禁药物及添加剂的使用。要依法规范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坚决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行为。
5、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推行农产品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及市场营销等各个环节质量安全档案记录和农产品标签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产销一体化的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网络。
6、完善质量控制制度。一是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购置小型速测仪器等设备,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测,实现从生产到市场的全过程质量监控。二是建立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对各项标准的落实、投入品的使用等进行动态监督。
7、培育品牌。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实行分等分级、商标注册和包装上市,通过产品推介、展示展销等方式有计划地组织市场营销,培育品牌,树立品牌形象,扩大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三、创建程序
1、组织申报:根据本市基地创建情况,由各市农委(畜牧局、水产局、菜办)组织初验,书面申请创建名单,并报送相关创建材料;
2、我委对申请创建基地材料进行初审,并在各地提出申请后一个月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考核,形成考核意见;
3、在现场考核的基础上,年底前统一组织行业主管单位及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基地,由我委予以公示,并授予“安徽省安全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称号,三年后复审予以重新认定授牌。被认定为省级标准化基地的,省级财政专项将给予创建工作以奖代补,并优先申报创建国家级基地。
四、报送要求
(一)严格申报条件。各市农委(畜牧局、水产局、菜办)要积极组织具备条件的单位申报,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审核推荐,严把质量关。
(二)申报范围。各市要结合地方优势、特色和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以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等活动,按照基地规模化、管理标准化、经营产业化、产品品牌化的标准组织申报。
(三)申报数量。原则上每市按所辖农业县(区)数的30组织,辖县(区)多的市每年申报创建基地数量不超过3个,县(区)少的市每年申报不超过2个,畜牧、水产、菜办单设的市可申请创建1个。
(四)报送材料
1、各市农委(畜牧局、水产局、菜办)统一申报创建书面材料,并按基地性质抄送我委相关主管部门;
2、安徽省安全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申报表(附件);
3、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产地认定(合格评估)证书;其他有利于促进基地建设的相关材料。
(五)申报时间。今年各市申报材料请于8月20日前报送省农委市场信息处。为方便现场考核,以后各地申报材料请于每年7月以前报送。联系人:胡晓红,电话:0551-2677186,传真:0551-2619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