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局(农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38号)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国家继取消农业税、实行直接种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后,采取的又一项重大战略措施。对广大农民来讲是一件大好事,也是发展现代农业、规避农业风险的一项制度建设。实施农业保险,建立健全农业生产风险转移机制和经济损失分担机制,有利于政府农业补贴方式和救灾救济方式的改革,对稳定发展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将发挥重要作用。各级农业部门务必坚定信念,积极主动,扎实工作,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想方设法把试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不辜负省委、省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期望和重托。
二、认真组织实施好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
(一)抓好宣传发动。前两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范围较小,大多数农民对此还不够了解,认知程度还不高,加大宣传和发动工作十分必要。各市和试点县(市、区)农业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有关单位,组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媒体,采取进村宣讲、印发明白纸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对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要充分发挥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与农民群众联系密切的优势,在推广普及农业新技术、新成果的同时,积极宣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相关政策和知识,让政策进村、入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以切实增强农民保险意识,提高农民参保积极性。
(二)搞好专项培训。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项新任务,涉及学科多、领域多。为解决目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既懂农业知识又懂保险知识的人才十分短缺的现状,省、市两级将重点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农业保险政策、理论等方面的培训;县(市、区)重点做好对乡镇及村两委、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等的培训。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等形式,加大培训力度,做到每个参保行政村至少有一名懂农业保险知识、了解相关政策的专业人员,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三)建立专家评估体系。为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制度的科学合理,要尽快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专家评估体系,制定灾害损失评价标准,合理界定农民和保险公司的灾害分担责任。初步确定,对灾情比较严重,受灾范围跨市的灾害理赔,由省里组织专家评审定损;对灾害范围跨县不出市的灾害理赔,由市里组织专家评审定损;对县域内发生的灾害理赔,由各县组织专家评审定损。专家评审组的人员要从农业、财政、金融、保险等相关单位抽调,以保证其公正、合理。
(四)加强情况调度和调查研究。各级农业部门要尽快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情况调度制度,加强情况调度和信息搜集整理,深入基层,了解农民呼声,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检查督导。要注意学习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不断完善试点工作制度和办法,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要在工作中不断发现问题和研究问题,有计划地对重大、复杂问题进行立项研究。针对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提出研究解决的办法和建议。
三、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
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级农业部门一定要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靠上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一)要完善组织协调机制。省里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贾万志副省长任总召集人,省金融办、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畜牧兽医局、省保监局、有关承保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厅。将不定期就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同时着手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各市和试点县(市、区)也要按照省政府要求,建立完善农业保险组织协调机制。
(二)要确定工作机构。各市和试点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选调精兵强将,加强工作力量。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与人事编制部门协调,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相应的机构和编制;一时办不到的,也要明确责任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做到有分管领导,有工作机构,有专职人员。开展工作过程中,要及时向市、县(市、区)政府领导汇报情况,主动争取领导支持,尽快落实好工作经费。
(三)要注意把握原则。这项工作涉及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把政策交给农民,把道理向农民讲清楚,是否参保,完全由农民自主决定,工作上要加强引导,决不能强制推行。
(四)搞好配合协作。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努力做好与财政、金融、保监、新闻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配合协作,形成合力,共同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当前,玉米和棉花保险工作已经进入适保期,各市要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提出的要求,努力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各市对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上报省厅。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十亩园东街7号,邮政编码:250013,联系人:刘喜民,联系电话:0531-67866395,传真电话:0531-67866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