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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农业灾情统计调度工作的紧急通知*
添加时间:2008-07-31 00:00    来源:点击:

各市农委(畜牧兽医局、水产局):

7月以来,我省皖南山区和淮北地区相继发生不同程度洪涝灾害。根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第8号台风“凤凰”将于近日影响我省中南部及大别山区,可能出现集中性强降雨并伴随大风。为及时准确掌握农业灾情,科学开展抗灾救灾,我委决定自7月30日起,建立农业灾情日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专人负责

各市农业部门要把农业抗灾救灾作为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对农业抗灾救灾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保证信息上下畅通。不得虚报、瞒报、漏报和迟报。

二、及时报送灾情

各地要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农业灾情,准确填报《农业灾情统计表》(见附件),每天上午9:00前,报送前一天截止17:00的灾情。7月20日至7月29日发生的灾情,请在7月30日9:00前上报。从7月30日起,实行灾情日报制度和零报告,遇到重大灾情要随时上报。

三、强化生产指导

要组织广大农技人员深入一线,查看灾情,指导救灾。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气象和防灾救灾技术措施,帮助农民解决好灾后生产恢复所需要的种苗、肥料等生产资料,切实加强灾后田间管理,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各市农业生产救灾值班电话、具体负责人及农业灾情日报表,请及时通过农情信息报送系统报送省农委生产救灾办公室,电话:0551-2670034;传真:0551-2654204;E-mail:,联系人:方文红、杨进华。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08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