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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生鲜牛乳进行常规检测的通知
添加时间:2008-11-13 00:00    来源:点击:

各区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各乳制品企业、各有关检测实验室:

根据国务院《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乳品监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保证生鲜牛乳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奶农利益,促进奶业健康发展,经市畜牧兽医局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研究决定,对生鲜牛乳生产、收购环节中的常规检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的生鲜牛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并定期开展生鲜牛乳质量检测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按有关规定对责任者进行处罚。检测抽查不得向被抽查人收取任何费用,并选择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

二、奶牛养殖者、生鲜牛乳收购者、乳制品生产企业和销售者对其生产、收购、贮存、运输、销售的乳品质量安全负责,是乳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者,应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建立严格的监测检验制度,确保乳品质量安全。

三、此通知自二00八年十一月十一日起执行,届时对生鲜牛乳三聚氰胺的应急、免费检测工作结束。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