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局、农技中心,厅属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加强蝗虫地面应急防治站和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其应急防控作用,确保我省重大植物疫情不蔓延、不扩散和农业建设安全,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现就加强蝗虫地面应急防治站和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的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两站”重要性
建立蝗虫地面应急防治站和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可有效提高农业疫情的综合防控能力和有害生物监测、预警的预报水平,是适应现代农业建设需要。为及时、准确、高效地防控植物病虫害和有害生物的发生、蔓延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并指导农民采取应急行动,快速扑灭植物重大疫情,将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现代农业建设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
二、明确工作职责
各市县蝗虫地面应急防治站和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负责辖区内的疫情监测预警和控制,完成当地政府和农业部门部署的监测防控管理工作;服从全省疫情监测、预报和防治工作的统一部署、统一调动以及突发性疫情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承担省农业厅下达的各项疫情监测预警工作,定期报送疫情监测结果和相关信息,确保监测到田头、预防到源头;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病虫害防治和有害生物的防控扑灭工作,指导农民尽快恢复生产。
三、加强建设管理
(一)设立管理机构。
各市县蝗虫地面应急防治站和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归口市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管理,设正副站长各1名、专业技术人员3名,并报省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和省植保植检站备案。
(二)加强仪器设备管理。
各市县防蝗和预警区域站配备的仪器设备,要登记造册,固定资产归口所在单位管理,资产处置必须报省农业厅审批。仪器设备不得随意调派、转让和挪作他用。工作时间要保证正常使用,要指定专人定期检查维护仪器设备,保持清洁和正常使用。
(三)加强业务培训。
省植保站负责每年对专职植保人员进行系统业务培训。专业人员实行竞争上岗和聘任制,促使人才合理流动,建立岗位责任制,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和业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引进新技术、新方法,拓宽服务领域,提高综合服务水平。
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建立全省统一规范、协调、市县农技部门监督、指导和管理、各区域站长具体负责和长抓不懈的长效工作机制。
(一)规范监控操作程序。由省植保部门制定和规范区域站的病虫害监控操作规程,包括规范植物疫情观测、调查数据报表、应急防控的技术规程等。
(二)建立监测报告和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完善的计算机网络平台、实现植物疫情信息网络化传递。通过数据信息管理平台处理全省植物疫情监测信息,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分析、报送、监控、更新和发布工作。
1、健全报告制度。按照监测任务要求,按时填报监测情况报表,每周上报省植保站,及时发布和快速传递病虫害信息。遇突发性事件或统一行动时,项目承担单位应将监测报表和监测结果形成分析材料报告市县农业局、省农业厅种植业处和省植保植检站。
2、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病虫信息档案,详细记录病虫为害与发生的情况,录入电脑,并提出防治意见。
3、省植保植检站在省农业厅种植业处指导下汇总全省情况,报省农业厅领导审核后,统一在海南农业信息网或其他媒体上发布。
五、落实工作经费
各市县蝗虫地面应急防治站和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的工作经费原则上由市县纳入财政预算。全省统一行动、重大植物疫情或突发性疫情的检验检测及其防控扑灭任务的工作经费,由省财政与当地财政适当补贴。省农业厅每年对全省区域站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对工作业绩突出的预警区域站,将通报表扬,给予奖励。对于工作消极,任务完成不好的预警区域站,将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