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主页 > 综合资讯 > 政策法规 >
家电下乡试点产品的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09-03-26 00:00    来源:点击:

家电下乡试点产品的招标公告

 

 

“家电下乡试点产品(彩电)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受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商务部综合司的委托,对“家电下乡试点产品(彩电)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家电下乡试点产品(彩电)项目

  二、招标编号 0714-EMTC-2783

  三、项目说明

  此项目招标为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的产品招标。财政部、商务部决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5月,在山东、河南和四川三省开展家电下乡试点工作。主要内容是:按照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先选择彩电、冰箱(含冷柜)和手机三大类产品进行试点。对农民购买试点家电产品,由中央和试点地区财政以直补方式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贴,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

  四、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彩电产品生产企业,其生产、管理、物流能力足以保障中标产品的供应,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2、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是国家免检产品;

  3、投标人必须具有ISO9001:2000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必须具有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6、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即日起至2007年12月5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1217室,城乡贸易中心背面)。

  3、标书电子版下载网站(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www.cheaa.com; www.ceiec.com.cn

  六、招标文件售价

  每本人民币300元(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公司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汇款后尽快以EMS方式将邮寄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07年12月6日9:00(根据委托方要求,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 开标地点和时间  地点: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城乡贸易中心背面)。

  时间: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2007年12月6日7:00至9:00间递交至开标地点。开标时间为2007年12月6日9:30。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地 址: 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城乡贸易中心背面)

  邮 编: 100036

  开 户 银 行: 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 00166108094001

  联 系 人: 安炜、许嘉、杨海涛

  联系人电话: 010-68296260 68296502

  传 真: 010-68219596

  电 子 邮 箱: anw@ceiec.com.cn

 

 

 

“家电下乡试点产品(电冰箱)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受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商务部综合司的委托,对“家电下乡试点产品(电冰箱)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家电下乡试点产品(电冰箱)项目

  二、招标编号

  0714-EMTC-2785

  三、项目说明

  此项目招标为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的产品招标。财政部、商务部决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5月,在山东、河南和四川三省开展家电下乡试点工作。主要内容是:按照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先选择彩电、冰箱(含冷柜)和手机三大类产品进行试点。对农民购买试点家电产品,由中央和试点地区财政以直补方式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贴,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电冰箱产品生产企业,其生产、管理、物流能力足以保障中标产品的供应,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2、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是国家免检产品;

  3、投标人必须具有ISO9001:2000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必须具有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6、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即日起至2007年12月5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1217室,城乡贸易中心背面)。

  3、标书电子版下载网站(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www.cheaa.com; www.ceiec.com.cn

  六、招标文件售价

  每本人民币300元(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公司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汇款后尽快以EMS方式将邮寄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07年12月6日9:00(根据委托方要求,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 开标地点和时间

  地点: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城乡贸易中心背面)。

  时间: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2007年12月6日7:00至9:00间递交至开标 地点。开标时间为2007年12月6日9:30。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地       址: 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城乡贸易中心背面)

  邮       编: 100036

  开 户 银 行: 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 00166108094001

  联   系 人: 安炜、许嘉、杨海涛

  联系人电话: 010-68296260 68296502

  传      真: 010-68219596

  电 子 邮 箱:     anw@ceiec.com.cn

 

 

 

“家电下乡试点产品(冷柜)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受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商务部综合司的委托,对“家电下乡试点产品(冷柜)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家电下乡试点产品(冷柜)项目

  二、招标编号

  0714-EMTC-2786

  三、项目说明

  此项目招标为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的产品招标。财政部、商务部决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5月,在山东、河南和四川三省开展家电下乡试点工作。主要内容是:按照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先选择彩电、冰箱(含冷柜)和手机三大类产品进行试点。对农民购买试点家电产品,由中央和试点地区财政以直补方式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贴,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冷柜产品生产企业,其生产、管理、物流能力足以保障中标产品的供应,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2、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是国家免检产品;

  3、投标人必须具有ISO9001:2000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必须具有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6、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即日起至2007年12月5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1217室,城乡贸易中心背面)。

  3、标书电子版下载网站(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www.cheaa.com; www.ceiec.com.cn

  六、招标文件售价

  每本人民币300元(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公司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汇款后尽快以EMS方式将邮寄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07年12月6日9:00(根据委托方要求,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 开标地点和时间

  地点: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城乡贸易中心背面)。

  时间: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2007年12月6日7:00至9:00间递交至开标地点。开标时间为2007年12月6日9:30。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地       址: 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城乡贸易中心背面)

  邮       编: 100036

  开 户 银 行: 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 00166108094001

  联   系 人: 安炜、许嘉、杨海涛

  联系人电话: 010-68296260 68296502

  传      真: 010-68219596

  电 子 邮 箱:     anw@ceiec.com.cn

 

 

 

“家电下乡试点产品(手机)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受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商务部综合司的委托,对“家电下乡试点产品(手机)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家电下乡试点产品(手机)项目

  二、招标编号

  0714-EMTC-2784

  三、项目说明

  此项目招标为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的产品招标。财政部、商务部决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5月,在山东、河南和四川三省开展家电下乡试点工作。主要内容是:按照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先选择彩电、冰箱(含冷柜)和手机三大类产品进行试点。对农民购买试点家电产品,由中央和试点地区财政以直补方式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贴,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

  四、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手机产品生产企业,其生产、管理、物流能力足以保障中标产品的供应,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2、投标人年手机自主生产能力在300万台以上;

  3、投标人必须具有ISO9001:2000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必须具有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6、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即日起至2007年12月5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1217室,城乡贸易中心背面)。

  3、标书电子版下载网站(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www.cheaa.com; www.ceiec.com.cn

  六、招标文件售价

  每本人民币300元(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公司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汇款后尽快以EMS方式将邮寄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07年12月6日9:00(根据委托方要求,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 开标地点和时间

  地点: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城乡贸易中心背面)。

  时间: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2007年12月6日7:00至9:00间递交至开标地点。开标时间为2007年12月6日9:30。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地       址: 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城乡贸易中心背面)

  邮       编: 100036

  开 户 银 行: 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 00166108094001

  联   系 人: 安炜、许嘉、杨海涛

  联系人电话: 010-68296260 68296502

  传      真: 010-68219596  电 子 邮 箱:     anw@ceie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