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主页 > 综合资讯 > 政策法规 >
《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
添加时间:2009-02-17 00:00    来源:点击:

  新华网北京2月5日电据中国政府网2月5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重庆市加快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为全国统筹城乡改革提供示范。

  这份文件指出,在当前应对金融危机的关键时期,尤其要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作为首要任务,将解决当前困难与谋求长期发展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发展活力,着力解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公平、医疗卫生、居民住房、库区移民、扶贫开发等重要民生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重庆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努力把重庆市改革发展推向新阶段。

  这份文件共15000余字,分为10部分,主要包括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总体要求;促进移民安稳致富,确保库区和谐发展;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老工业基地改造,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提高开放水平,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乡发展能力;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改革试验,建立统筹城乡发展体制。

  《若干意见》指出,重庆市是中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是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推进改革开放大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加快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是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需要,是为全国统筹城乡改革提供示范的需要,是形成沿海与内陆联动开发开放新格局的需要,是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的需要。

  《若干意见》强调,设立直辖市以来,重庆市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努力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要成就,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重庆市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库区、大山区和民族地区于一体,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老工业基地改造振兴任务繁重,统筹城乡发展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