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春兰:四方面努力,把农民工援助行动抓出成效
添加时间:2009-02-23 00:00 来源:点击:次
[孙春兰]实施“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是工会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全总已经下发了实施方案。各级工会要根据援助行动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切实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第一,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农民工就业培训。加强就业培训是帮助农民工实现就业的关键环节。各级工会要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广泛开展就业培训。要重点围绕国家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大力培养一批能够满足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产业结构升级需要的技术工人;结合国家出台的纺织、钢铁、汽车等装备制造业振兴规划以及近期将出台的食品、家电、五金等轻工业振兴规划,分门别类地开展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围绕国家“家电下乡”、“农机下乡”、“通讯设备下乡”以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项目的实施,开展家电农机维修、农副产品加工、商业物流和农村服务业等实用技能培训;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城市和工业园区,积极组织开展权益维护、安全生产、道德法制、城市文明等内容的公共教育培训,提高农民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融入城市生活等方面的能力。 第二,要通过多种渠道帮助农民工实现就业。帮助农民工实现就业是维护农民工权益、保持农民工队伍稳定的重要手段。要积极组织开展企业与职工的“共同约定行动”,引导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与农民工开展集体协商,采取灵活用工、弹性工时、组织培训等办法,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要积极与政府劳动保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密切合作,通过举办各种类型的就业招聘会、民营企业招聘周、组织用工单位下乡招聘等形式,向农民工集中提供就业岗位,帮助农民工实现就业;密切关注一些沿海地区的机械、电子等加工制造业逐渐向内地转移的新趋向,及时帮助农民工实现就地就近就业。要建立工会就业信息员制度,广泛收集和提供农民工就业岗位信息,让农民工就业有门路、求职有信息。目前全国县级以上帮扶中心达3096个,每个帮扶中心都要在农民工中组建就业信息服务员队伍,及时发送用工信息,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务工。 第三,要运用多种手段开展农民工维权服务和帮扶救助。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应急预案,强化工资支付监控,督促停产、半停产企业为返乡农民工足额支付工资,避免和及时处理企业主欠薪逃逸等各种突发事件。要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农民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做好流动就业农民工社会保险关系的接转和接续工作,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利益诉求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帮助困难农民工解决因裁员、欠薪、断保等引发的劳动关系纠纷。对于因失业和罹患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农民工,要将他们纳入困难职工档案并提供应急生活救助。积极帮助返乡农民工子女解决学籍接续问题。对于因失去工作无力承担子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费的农民工,要帮助他们解决子女上学难的问题。要继续办好职工书屋,丰富广大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第四,要实施多种措施做好农民工入会和会籍管理工作。要继续加大农民工源头入会力度,积极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入会形式、建会方式和工作平台,适应农民工流动性大、职业身份变化快的特点,大力推广和完善农民工“一次入会、持证接转、全国通用、进出登记”的会员会籍管理制度,畅通农民工会籍接转渠道,加强对返乡农民工的会籍管理工作,防止农民工会员流失。要严密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一些企业遇到的困难对农民工队伍进行渗透和破坏,做好对农民工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农民工正确看待当前的经济形势和企业的经营困难,发扬工人阶级识大体、顾大局的优良传统,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防止非法“维权”组织产生,维护职工队伍的团结统一,保持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