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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浦县开展耕地抛荒治理专项督查
添加时间:2014-06-19 19:27    来源:点击:

  为加强治理耕地抛荒工作,严格落实整治耕地抛荒措施,切实解决抛荒问题,提高耕地复种指数,确保粮食稳定增产。溆浦县成立由县委、县政府牵头,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农办、农业局、农机局、经管局、水利局、国土局、统计局组织的领导小组,近日对全县43个乡镇全面开展专项督查。

  督查主要以四种方式展开,一是听取各乡镇主要领导汇报,抛荒排查、落实整改措施等方面;二是查阅会议记录、相关台账及资料;三是实地查看,重点查看公路沿线村组耕地,以及群众举报的抛荒耕地;四是严格治理耕地抛荒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结果作为粮食生产考核最重要的依据。从今年起,县政府提高治理耕地抛荒工作在乡镇粮食生产考核中的分值比重,粮食生产考核分值设为200分,其中控制耕地抛荒为110分,实行单独考核。

  按照方案要求,督查组编成八个小组分两次进行,一是耕地抛荒调查摸底。安排在6月16日-24日,对各乡镇抛荒面积进行逐路、逐块检查,发现抛荒一处,登记备案一处,限期整改一处。二是抛荒面积整改督查及治理耕地抛荒考核验收。安排在7月1日-7日,对排查出的抛荒耕地,逐丘块检查验收,看是否翻耕补种到位。同时,严格按照耕地抛荒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打分。凡发现连片抛荒2亩以上的或超过耕地面积1‰的,不计分、取消评先资格。如乡镇因抛荒影响省、市对县政府粮食生产考核的,列入全县粮食生产工作黄牌警示单位,并处罚金1万元。三是对治理耕地抛荒工作突出的乡镇推介好的做法和经验。

  目前,八个小组已全部下到各乡镇、村组现场,认真查看,将于6月25日上午各督查组召开第一次碰头会,并上交耕地抛荒抽查登记表。7月8日上午督查组召开第二次碰头会,上交考核验收结果表汇总,确保全县耕地抛荒得到有效控制,粮食安全生产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