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面对蔬菜等农副产品价格持续上涨的严峻形势,国务院要求各地加强农超对接、建立直销门店,切实稳定农副产品市场价格。所谓平价商店,就是是在政府引导和扶持下,通过产销对接、农超对接等途径,以低于市场价格销售群众生活必需的农副产品,并在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承担保障供应、稳定物价等社会责任的商店。为探讨平价商店的建设途径,让平价商店成为物价“稳定器”,笔者近期深入农副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及相关部门进行调研并与生产和经营者交流探讨。我们认为,充分发挥价格职能的调节和引导作用,积极推进农产品超市对接和平价商店建设已是当务之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积极推进。现结合于都县实际做一个粗浅的研究。
一、推进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的重要意义
近些年来,随着工业比、城镇化的不断发展,我国人多地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同时,由于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不少农民从农副产品的生产者变为净消费者,使得消费需求快速增长,部分农副产品价格长期上涨趋势不可避免。目前,我国仍是发展中国家,人均收入仍然较低,食品消费支出占居民消费支出总额的比重偏高,价格总水平受农副产品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影响较大。在保证农民种植养殖收益增加的同时,保障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是稳价安民工作的关键。因此,促进农副产品生产发展、保持农副产品价格基本稳定是稳定价格总水平的基础。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是在政府引导和扶持下,通过产销对接,以相对稳定、较低的价格销售农副产品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一项普惠制度。重点是通过减少流通环节,降低农副产品生产经营成本,进而降低农副产品终端价格,这是稳定价格总水平的重要途径和现实选择。
二、推动农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平价商店建设是减少流通环节、稳定农副产品价格的重要途径。统计数据显示,2008—2012年的五年时间,我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累计上涨约21%,其中蔬菜价格涨幅尤为明显,涨幅达110%。蔬菜价格大幅上涨,人工工资、燃油、土地、肥料等生产要素价格和运输成本上升是主要原因,但流通环节过多也是重要因素。据调查,本地蔬菜从生产基地到终端零售,一般要通过1—2道批发环节、1道零售环节。1斤蔬菜一道批发环节要加价0.5元左右,一道零售环节要加价1元左右,从产地到零售一般加价1.5—2.0元。由于蔬菜单位价值偏低,经过几道流通环节后,许多产地价格很便宜的蔬菜,终端零售价格却贵了很多,一般而言,零售价比产地价高出1—4倍。如果是外地蔬菜调入,则中间环节更多,一般须经田头集中、产地收购、长途运输、销地批发、再到零售,需要4—5道环节,特别是从批发到零售“最后一公里”价格往往翻上几倍,零售价比产地价高出2—5倍,高的达5—8倍。开展产销对接,积极推进平价商店建设,对于减少蔬菜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进而降低和稳定蔬菜价格能发挥有效作用。
(二)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平价商店建设是政府调控市场的重要手段。近年来,为缓解蔬菜等食品价格上涨给居民生活带来的压力,国家和地方出台了一系列稳定食品价格的措施,如开通鲜活农副产品绿色通道、实行生产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措施、整治规范市场摊位费和进场费等,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很多地方通过逐年加大价格调节基金扶持蔬菜基地建设力度,促进了蔬菜生产,有效稳定了蔬菜价格。各地创造性地推出调控市场物价的新举措,如广东、江苏及我省的赣州市等地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支持产销对接、扶持平价商店建设,在促进菜农增收的同时,合理降低农副产品销售价格,使居民直接受益。归纳其做法,主要是通过抓好申报审核认定、明确销售品种和价格、统一店面设计、完善服务监管等方式,规范对平价商店的管理,根据对平价商店经营行为的考核结果给予适当补贴;当价格异常波动时,对按照政府价格调控要求或者协议约定履行保供稳价义务的平价商店,按照先控后补、补贴金额与实际差额基本相当的原则给予补贴。由此可见,“平价”不是靠行政指令,而是遵循市场规律,用市场经济的办法,主要通过产销对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把销售价格降下来。平价商店平时一般要按低于市场15-20%的价格销售,价格异动时则按政府调控价格销售,承担稳定价格的责任。运用价格职能支持产销对接、扶持平价商店建设,已成为政府调控物价的有效手段。
(三)推进平价商店建设是切实可行的。主要基于以下三点考虑:一是供应有基础。经过多年的发展,各地蔬菜产业已初具规模,2012年,全县蔬菜生产面积18万亩,总产量24.3万吨。蔬菜生产基地和合作社品种比较齐全,发展势头良好,部分企业还配备了冷藏设备和配送中心。二是价格调节基金补贴有实力。近年来,于都县价格调节基金征收规模逐年扩大,特别是县政府出台新的《于都县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后,再创良好征收局面,全县入库价调基金214万元,应该说价调基金有能力补贴、支持平价商店建设。三是有相关的政策法规支持。国家发改委于2012年制定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价格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2]644号),要求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平价商店经营模式、政策扶持、信息服务、管理机制等方面,大胆探索,积极推进。四是合作有潜力。于都县实行产销对接经营农副产品方面,在部分企业开展了一些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金溪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与小商品市场经营者签订购销合同,直接向集贸市场供货;绿源绿色农场自办了1家直营店,销售的蔬菜价格比集贸市场一般每斤低0.1—0.2元。国光超市采取直接从产地进货销售蔬菜、鸡蛋的形式,大大减少了流通成本,提高了经营效益。另据了解,于都县最近成立的蔬菜产业协会正在积极探索“基地——直营店”销售蔬菜的经营模式,实现产销对接,降低流通成本,计划2014年在县城区建立10家左右直销店,直销本地蔬菜及土特产。我们可以以此为契机,因势引导和扶持,适当安排部分价格调节基金进行补贴,要求其销售的农副产品价格低于市场平均水平,从而实现企业和政府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