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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垃圾处理新机制“扫”净农村角角落落
添加时间:2014-01-24 17:22    来源:点击:

  “原来光村里面干净,村外面、地里、公路两边、河里到处是垃圾。现在好了,里里外外都干净了。”1月14日,山东省莱城区羊里镇居民王成武说。去年11月份以来,莱芜市建立了以产权为核心、条块相结合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真正实现了农村垃圾处理的无缝隙、全覆盖、无盲区。在近日全省乡村文明行动城乡环卫一体化民意调查中,莱芜市获得第一名。

  莱芜市从2008年就开始探索农村垃圾处理模式,建立了村级定点收集、镇级集中清运、市区统一处理的网络化运行机制。全市共确定专业垃圾清运公司5家,配备农村垃圾保洁员3300人,设立垃圾池(箱)9200多个,农村垃圾基本做到了日产日清。同时,创新思路,探索建立了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机制。一是确立了区、镇政府的农村垃圾治理主体地位。建立了由市住建委总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各区政府总负责、镇政府主管,村、户齐参与,自上而下、配套联动的管理体制。二是积极推行市场化运作。即以区为单位,将辖区内各村庄的保洁任务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招标,选择合适的专业公司负责垃圾清运,市、区、镇财政对保洁员工资进行适当补贴。全市5家专业垃圾清运公司均通过招投标方式确认,这样一来,既大幅降低了政府服务成本,又提高了农村保洁质量。

  但农村垃圾涉及方方面面,农村保洁员只负责村内的垃圾,像村外沟渠、河道、水面、道路、农田等部位的垃圾无人管理,致使很多村村内光鲜,村外照样到处垃圾成片。

  如何解决“金玉其内、败絮其外”的问题?怎样调动各部门和单位的积极性?结合乡村文明行动,莱芜市探索了以产权为核心、条块相结合的垃圾处理模式。即由市委宣传部牵头,把农村垃圾治理纳入乡村文明行动的重要内容;市住建委负责组织协调和调度督查;市环保局负责农村环境监管,抓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市水利与渔业局负责督查指导境内河道河床及水面的垃圾整治;市交通局、公路局负责对市内高速路、国道、省道两侧垃圾进行整治,并督查指导县乡道路两侧垃圾整治工作;市农业局负责督查指导“白色污染”清除、农田垃圾清运、秸秆还田等工作。市妇联、团市委、市教育局等部门单位也按照自己的职责分工,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自觉投入到全市农村垃圾治理活动中来,这样真正形成了“无缝隙、全覆盖、无盲区”的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格局。

  这种模式立竿见影。目前,无论在哪个村、哪条路、哪条河,垃圾都有人负责清理,全市农村真正实现了处处干净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