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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适度规模种植“度”如何把握
添加时间:2013-11-14 09:30    来源:点击: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卫视频道《山东新闻联播》报道之前,记者报道了东平农民于世峰盲目扩大规模流转土地、资金链断裂、生产经营陷入困境的事情,这在各地土地流转过程中并不是个例。那么,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这个“度”,究竟该如何把握呢?

  这个秋天,济宁市汶上县义桥镇东徐村的种粮大户徐恩伟轻松了不少。他把手中的500多亩流转土地分出去了一半多,只留下200多亩自己种植。

  “地多了农村达不到那么大的资金,像俺这两个人种植,不超过300亩地,200多亩地正合适。平常俺俩就能干这些活,要是真忙了雇人也好雇,最好是根据个人的能力种地。”济宁市汶上县义桥镇东徐村种粮大户徐恩伟说。

  根据个人的能力种地,也是汶上县供销社主任徐峰的观点。几年来,他们对全县6000多名种粮大户,20多万亩流转土地进行了走访和调研,结果显示,种植规模在20亩到300亩之间的种植户经济效益往往是最好的。

  济宁市汶上县供销社主任徐峰告诉记者,遇到极端天气的时候,包地大户雇人也不一定能雇着,如果遇到阴雨天气,晾晒都没地方,所以容易发生霉变。

  徐主任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一亩地700元的流转费用计算,加上农药、化肥、种子、人力等成本,种植一年的成本在1568元左右。正常年份,收获的玉米小麦大约能带来2000多元钱的收入。二者相减,就是农民的纯收入。但如果经营规模过大,生产成本每亩会提高200元左右,利润随之下降。

  “如果大于300亩,涉及的人员、劳动力、机械的配比还有一些客观的自然因素,相比较要增加的繁琐的多,很可能使你精力顾不过来,或者说你条件有限,导致面积增大了不一定增产,不一定增效。”徐峰说。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但对于适度规模经营的面积,并没有做明确要求。

  “各地还是应该因地制宜,从各地的实际出发,合理的进行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特别是不能盲目的追求过大的规模化经营。”山东省委党校教授郭振宗说。

  专家指出,土地流转是大势所趋,规模化种植更是现代农业的前提,一方面,要提高农业的生产力水平,另一方面,要健全为农服务体系、保障体系,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