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阶段农业发展之路如何走
添加时间:2013-04-27 12:20 来源:点击:次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当前,农业农村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呈现出农业生产综合成本上升、农产品供求结构性矛盾突出、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城乡发展加快融合的态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仍在农村。
在这样一个新阶段、新背景下,如何保障农业长远发展成为今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热议的焦点话题。
“农业,没有近忧,却有远虑。”全国人大代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3月7日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农业十年来取得的成效是显著的,粮食九连增,农民收入增长速度加快,支持农业的法律和政策体系基本确立。即期看问题不大,但从中长期来看,担心的问题很多。城镇化、工业化加速,耕地越来越少,不可逆转。十八亿亩耕地红线受到严峻挑战。
那么在新阶段,农业发展之路该如何走呢?针对这一问题,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近日多次旁听安徽等农业大省的代表们在小组讨论中对农业发展的看法和建议,并就此问题采访了多位全国人大代表。
粮食安全:要抓住价格这个牛鼻子
农业发展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要保障粮食安全。那么在新阶段,在城镇化进程加快的过程中,如何确保粮食安全?
“我国粮食安全的牛鼻子就是价格,要紧紧抓住这个牛鼻子。”刘振伟说,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对粮食生产的几大阶段进行分析,凡粮食产量连续增长的阶段,后面都有提高价格的政策支撑。1978年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面还有一个很大的配套政策就是提高粮食价格。上世纪90年代中期的粮食产量连续增长,也有粮食价格较大幅度提高的因素。这次粮食产量“九连增”,也有国家不断调整粮食价格、对粮食实施最低收购保护价格的因素。
刘振伟表示,经验证明,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要保证粮食的有效供给,必须重视粮价。只有价格问题解决好了,才能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总体而言,现在粮价还是偏低,粮食价格的增长幅度,远远赶不上城乡居民消费和收入的增长。”据他介绍,近十年来,我国粮食的生产成本不断上升,每年平均上升9%左右。三种粮食的平均利润每亩仅240元,种粮的比较效益低。
除了通过价格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外,刘振伟认为,还要调动产区政府的积极性。不能让农业大县越来越穷。要通过财力转移支付,增加大量的财力,可按照调出粮食的数量核定补贴数量,调出越多,补贴越多。“只有把这两个积极性都调动起来,我国的粮食安全才有保障。”他说。
此外,在粮食增产上,刘振伟还建议,要千方百计提高农业生产能力,持之以恒建设高标准农田。
“耕地数量少了,但质量高了,产量就能上去。”他说,上世纪90年代初期,江浙一带抓高标准农田建设,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所以,水利建设、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一定要锲而不舍地搞下去。同时,对土地出让收入也要抽取一部分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金山在小组会议发言时也表示,粮食增产的点子不能打在开荒种地上、破坏环境上,而是要打在提高单产上、打在提高中低田产量上。同时,他强调,粮食补贴要真正补到种粮农户身上。
创新经营体制:探索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农业现代化的基础是规模,一家一户谈不上农业现代化。”全国人大代表、安徽阜阳市委书记于勇在小组讨论中表示,作为农业大市,阜阳发展现代农业的做法之一就是搞规模经营。据其介绍,目前阜阳全市流转土地232万亩,占整个耕地面积的27。2%,“通过不同形式的流转来推行科学种田,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十八大之后出台的第一个中央一号文件聚焦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针对规模经营,于勇建议,要研究农业合作社贷款难的问题,可通过土地经营权的抵押使农民得到贷款,加快土地流转;要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的面积,提高保额,并将特种养殖、种植经济作物和其他作物纳入中央保险的范围;在规模经营中,对一些设施,比如晒场、仓储、农业设施用地等,政府要给予重视和支持。
两会期间,在中央一号文件中首次出现的“家庭农场”也成了代表们热议的话题。
“家庭农场的提出是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一次大变革。30多年前,安徽小岗村的‘大包干’解决的是由合到分的问题,家庭农场解决的是由分到合的问题,是生产力的一种调整,实际上最关键问题就是谁来种地、怎么种地。”全国人大代表、民建安徽省委副主委、安徽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中心主任赵皖平在小组讨论时说。
那么我国该如何发展家庭农场呢?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院长杨剑波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可以借鉴德国发展家庭农场的一些经验。
杨剑波告诉本报记者,他曾参观过德国的一家家庭农场。这个农场由一对具有一定畜牧专业知识的夫妻打理,共100公顷,主要养奶牛。同时,这家农场还搞家庭旅游,并且出租农具。“这三块收入加起来比城市工作收入还高,并且很自由,他们生活得很满足。”他说。
通过了解德国家庭农场的发展模式,杨剑波认为,发展家庭农场,首先要有准入机制。开农场的农民应该是职业化的农民,具备专业技能,并且要不断地学习先进的技术和经营理念。只有职业化的农场主才能领取家庭农场的执照。其次,规模要适度。要依据其资本拥有量、管理能力、当地的劳动力供给、机械化程度、技术水准等因素来决定农场规模,不宜在全国设定统一标准。此外,家庭农场可以是一种复合型的经营,既有生产,也应有其他的一些收入途径。同时,办家庭农场需要资本、技术、市场营销等,这些还需要政府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和引导。
赵皖平则建议,我国要发展家庭农场,还需加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规范土地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