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代表驻地,有着多年基层三农金融工作经验的许锡龙代表感慨地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时指出:让金融成为一池活水,更好地浇灌小微企业、“三农”等实体经济之树。我想这段“接地气”的话,代表着多少“三农”第一线实践者的心声呀。
许锡龙代表说,他曾在农行甘肃分行工作多年,为贫困农民发展生产提供贷款支持,是农业银行的责任。而农民因收入低,缺乏有效的抵押和担保,难以获得金融机构信贷准入。这就形成了制度错配。所谓制度错配,就是供给制度与需求市场不相适应、不相匹配。为了解决农牧民发展生产中贷款难的问题,他们与甘肃省政府联手推出了“双联惠农贷款”,5年投入300亿资金,支持了58个县的农户、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企业的发展。由于有政策性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联合组建担保调查团等措施,既提升了贫困农民的准入门槛,又帮助银行分担了部分风险,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许锡龙代表说:这个成功的事例表明,银行“降低”一点门槛,社会环境改善一点,是可以做到双赢的。
从实践中总结了经验,许锡龙代表本届人大会上带来了一份《发展普惠金融关键要解决好制度错配问题》议案。
许锡龙认为,解决制度错配的办法无非有两条:一条是作为供给方的金融机构,在制度设计上进一步降低门槛,这些年金融机构就此虽然做了很多调整,还有很大调整和改革空间。
另一条是作为需求方的市场主体,主动改进和创造条件,提升现有市场环境使之与现代金融制度更好衔接。这方面国家已经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如: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等等。这些改革措施,有利于市场环境与金融制度进一步相适应。但还有很多改革举措需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为此,许锡龙委员建议:
一是加强社会信用环境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有效开展信用创建活动,增强市场主体的信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诚信氛围和环境。不断完善信用法律制度,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骗取资金和逃废银行债务。加快征信体系建设和信息数据共享,促进市场主体内生信用机制不断健全,信用信息实现对称畅通。
二是创新完善风险分担机制。银行控制风险,一般靠担保和抵押。担保上,可通过组建政策性担保公司、成立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和放大效应,既为普惠金融服务对象实施增信、提升资质,又帮助银行分担风险。抵押上,为银行创造条件,推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等抵押方式。请有关方面尽快出台办法。或者由国家或每省选取一些典型区域,先行开展试点。
三是建立利益均衡和补偿机制。发展普惠金融,带来的社会效益明显,但会增加银行的经营成本。建议国家出台有关政策,给经办银行适当的补贴和税收减免。特别是为支持扶贫开发和贫困农户,可考虑借鉴邮政行业设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的做法,由国家设立农户贷款普惠基金,对所有银行按照当年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基金,补贴给发放农户贷款的金融机构。
四是鼓励和支持金融创新。实施普惠金融,本身就是一种创新。发展好普惠金融,归根到底还是要靠创新。作为供给方的金融机构,要发挥各自比较优势,推进组织、制度、产品、技术、流程的全面创新,有效应对不同类型客户的多样性需求,大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特别是要主动对接实体经济和民生需求,创新设计可行的融资结构和服务方案。作为需求方的市场主体,要因地制宜,建立、释放和创造信用价值,创新制度保障和功能支撑,引导和激励金融机构更多地向金融服务的“洼地”延伸。监管部门应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加快建立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法规和政策,秉持更大的宽容度,热情鼓励和支持金融创新。记者冯雷
(文章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