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食品,标签必须符合《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的要求。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不得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有机产品”、“有机转换产品”(“ORGANIC”、“CONVERSION TO ORGANIC”)和“无污染”、“纯天然”等其他误导公众的文字表述。食品属于转基因食品或者含法定转基因原料的应当在其标识上标注中文说明。
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对近年来对本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督抽查、投诉举报、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诸多问题,区县局要将标签检查作为日常执法检查工作的重点内容,对发现存在产品名称不能反映真实属性、无配料表或引导词不规范、伪造生产日期、无营养标签等不需要产品检验即可认定的违法行为,要直接予以立案查处。
市质监局要求在今年6月底前,涉及企业应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召回问题产品,并主动书面向区县局提交自查报告。7月底前区县局根据企业自查报告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据了解,专项整治行动将在今年8月9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