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白云下,青青牧草旁,一排排整齐崭新的藏式农房显得“诗情画意”;庭院里,鲜花盛开,牛羊肉、土特产整齐晾晒着……这里是林周县卡孜乡农村一景,也是西藏农牧区的一个缩影。 在林周县卡孜乡,通村道路全部硬化,村委会、学校、卫生所一应俱全,农牧民群众真正实现了安居乐业,精神面貌焕然一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新貌就在眼前。 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牧民收入,促进农牧区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一直以来都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区不断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坚持强农惠农并举,有效推动了农牧区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安居工程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 林周县卡孜乡群众次仁多吉老人一家是安居工程的直接受益户,“如今我住上了新楼房,‘楼上楼下,电灯电话’已经不再是梦,生活条件越来越好,我们一家对今后的发展更是充满了信心。”次仁多吉兴奋地说。 林芝地区米林县农民次珠一谈到自家新建的楼房就笑得合不拢嘴,“原来我们居住的房子低矮阴暗,人畜混居,现在我们不仅住上了宽敞明亮的新房,还喝上了干净的自来水,用上了电灯、电话,看上了电视,听到了党的声音……” 安居才能乐业,为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激发农牧民群众发展生产奔小康的热情,2006年自治区实施了农牧民安居工程。 据自治区安居办负责人介绍,“十一五”期间,为使全区农牧民住上安全适用的房子,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实施涉及27.48万户的农牧民安居工程,多渠道筹措资金,预计投入100多亿元。截至今年6月底,全区已累计完成农牧民安居工程19.28万户。全区农牧民群众人均住房面积增加20%—30%。安居工程的实施,还使农村配套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通过改水、改厕、通电、通邮、建设维修乡村道路等一系列配套措施,明显改善了农村环境卫生和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农牧民不仅住上了新房,用上了自来水,还看上了电视,听到了广播。据了解,2006年至2008年,自治区共下达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沼气建设补助资金2.96亿元,完成了6.5万户农村沼气池建设,惠及21万多农牧民;截至2008年底,全区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39427公里,46个县通了油路,622个乡镇和60%的建制村完成通达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