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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十县(市)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将获补助
添加时间:2013-04-09 13:52    来源:未知点击:

  4月2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获悉,新疆已确定10个县(市)作为2013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县(市)。
  这10个县(市)是:哈密地区哈密市;昌吉州呼图壁县;博州精河县;伊犁州伊宁县;巴州博湖县;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喀什地区英吉沙县、泽普县;和田地区皮山县、和田县。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农产品加工处副处级调研员张兰介绍,今年我区共有12个县市申报2013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县)市。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联合相关部门对推荐的县(市)进行了深入调研,核实了主要数据,摸清了各地州的产业结构调整和林果、蔬菜等资源优势情况,结合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执行情况,各地产业发展现状及申报县(市)的配套措施、工作积极性等进行综合分析,最终确定 10个县(市)作为2013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县(市)。
  2012年,农业部安排我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资金3000万元,我区在伊宁县等10个县市开展试点工作,全力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惠民工程。目前,全区已建成以葡萄、蔬菜保鲜冷藏库,红枣烘干房为主的各类奖补设施764座,新增果蔬保鲜、储藏能力33790吨,新增日烘干能力240吨,实现了当年建设、当年使用、当年见效的预期目标。建成的保鲜冷藏库、烘干房等设施极大地改善了当地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加工生产条件,促农增收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