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主页 > 三农项目 > 加工生产 >
马铃薯加工产业的发展形势和发展方向(1)
添加时间:2011-07-12 08:53    来源:未知点击:

  一、优势产业、朝阳产业
  马铃薯传入中国已400多年,历史上仅作为粮菜兼用的食品和饲料。由于人多粮少的国情,以及工业发展水平制约,马铃薯现代化加工产业从90年代开始形成和发展。虽然起步晚,但发展速度非常快。目前,马铃薯淀粉、全粉、系列变性淀粉等工业产品,已形成仅次于欧盟的产业优势,年产量达100多万吨,为食品、制药、化工、发酵等几十种工业提供优质、环保原辅料;薯条、薯片、保鲜制品以及以淀粉、全粉为原料生产的各种方便食品、膨化食品、休闲食品也方兴未艾,为提高和丰富人民生活,发挥着重要作用。
  面对加入WTO的客观现实,我国农业和农民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需求、新的选择、新的挑战。国际化和市场化的双重作用,使得我国传统农业产业结构,必须进行战略性调整。而马铃薯由于其地域性、鲜活性等条件制约,在亚太地区尚无对手能与我国竞争。亚太地区各国,因气候、气象条件制约,马铃薯种植量小,不成规模,没有工业加工基础。其应用全靠从中国、欧洲进口。欧洲诸国一是因资源有限,环境保护,生产配额逐年减少,不会再有大的发展:二是世贸组织协调下关于“削减农产品贸易补贴”原则逐步实施后(2013年前降至合理水平),其出口利润大幅降低,向亚太地区的出口量将逐年减少,竞争力不会加强。因而马铃薯产业将成为中国为数不多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产业和朝阳产业。
  二、影响产业健康发展因素分析
  我国马铃薯加工产业凭借资源、技术、市场等后发优势,20多年来发展迅猛。但作为新兴产业,在各方面还存在着诸多制约行业健康、科学、规范、可持续发展的不利因素,需认真研究并解决:
  1、缺乏产业政策、产业规划、缺乏生产及市场准入标准、缺乏监管及法律、法规体系。造成加工产业过度、盲目发展、小规模、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不正当竞争加剧。以淀粉为例,近年来,宁夏、甘肃、黑龙江、河北等省区,以民办投资为主的小型加工企业、作坊风起云涌、遍地开花,各省区均有上千家。小型企业设备简陋、工艺落后、出成率低、质量低下、掺杂使假严重、环境污染严重、资源浪费严重、干扰市场严重,严重影响产业的健康发展。
  2、产业政策、惠农政策不落实。近年来,党和国家已将鼓励发展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放在了关系三农、关系国民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地位。但目前在很多方面,还缺乏明确具体、切合实际、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如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已明确认定马铃薯为粮食作物,而且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点作物,鼓励扩大种植。但到目前,对其他粮食作物已普遍实行的“良种补贴”、“农业补贴”等惠农政策却还没有惠及到马铃薯。另外,国家对农产品等鼓励类产业,对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都制定过税收、贷款、贴息、专项补贴等优惠政策,但在各地方均极难落实到位。
  3、马铃薯生产水平低、效率低、质量差、缺乏竞争力。在欧美,用于工业加工的马铃薯有着严格的要求:用于淀粉加工的淀粉含量在18%—23%之间,早、中、晚熟分别供应。用于全粉及薯条、薯片加工的,要求还原糖含量低、淀粉含量适中、纤维含量高,并且薯形好、芽眼浅。所有加工薯还必须使用脱毒种薯,不带病、虫害,并且耕作技术、田间管理先进、普及机械化、自动化。这些条件,我国目前还无法企及。
  4、马铃薯加工利用水平低、增值率低、产业链条短。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直接以马铃薯为原料加工的各类食品有300多种,制成淀粉、各种类型的变性淀粉及淀粉深加工产品更达上千种。各发达国家马铃薯产量虽然有限,但其大部分用于加工增值,加工率均在50%以上。各发达国家开发生产的各种高技术、高附加值的深加工产品比原淀粉、简单制成品等增值几十倍、上百倍,如胶粘剂、代血浆、高效吸水保水剂、高能量功能食品、生物降解材料、精细化工产品、各种糖类、醇类、酮类、发酵类制品等等。而我国,在马铃薯加工品种、加工率和高技术产品领域,均有较大差距。
  5、认识不够、政策不力、科研不强。由于马铃薯具有重要经济价值,而且是关系粮食安全的重要作物,在发达国家基本上是列在第二、三位的重要农作物。而我国多年以来一直作为蔬菜作物和小作物,重视程度不高,生产投入很少,科研投入不足。而发展以马铃薯为原料的加工产业,国家资金的投入更是极为稀少,因而造成国内马铃薯种植业和加工产业基础薄弱。现有的工业加工产品还局限在淀粉、全粉、粉类制品等低技术含量、低附加值的层面上,高科技、深加工的产品极少。企业无力搞科研,而专业的科研院所、院校均没有相关的研究专业和科研课题,如马铃薯产业化、民用及工业应用、淀粉深加工、薯类食品科研、开发等。品种科研部门很多,各级政府农业部门、各农业类科研院所、院校都在搞品种,但因条块分割,产、学、研脱节,考核奖励机制不与生产实际相结合等体制因素制约,开发出的适用品种很少,或开发出的也仅为通过验收、评奖、争取项目经费,很难推向生产环节,转化为生产力。
  6、产业化基地建设薄弱,小农业、大生产矛盾突出。近年来,我国马铃薯加工产业发展很快,各主产区均有不同规模的加工企业,工艺、设备、技术基本成熟。但各企业开工率及加工能力普遍不足;我国马铃薯种植业水平很低,以小农经济为主,种植分散,很少集中连片的规模化种植;非机械化种植,生产效率低;种植方式落后,品种落后,产量严重偏低;交通运输不便,农民运输能力低下。
  7、产业标准缺乏或严重落后。我国马铃薯加工产业起步很晚,各种必要的产品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建立健全。与快速发展的行业需求有相当大的差距。如工业薯种和脱毒薯种缺少相关的、统一的技术标准,商品薯和种薯也没有规范的区分标准,造成种薯市场混乱,生产效率和质量低下。变性淀粉、全粉、薯条、薯片等工业产品也没有制定相关的行业标准、产品标准,生产和销售处于盲目状态。粉类制品虽然制定过行业标准,但已严重落后,检测内容、检测标准和检测方法与现代食品安全要求相差很远。
  8、缺乏产业沟通和行业协作。欧美及各工业化国家,马铃薯行业都有不同形式的但紧密合作的产业协会,为加工企业与市场、政府、农民和相关行业的沟通提供全面的指导和服务。政府高度重视行业协会的地位和作用,凡涉及与行业相关的计划、预算、政策、资金等都需经过行业协会的评估和认可,才可实施。我国的加工企业目前还处于“春秋”时期,画地为牢、各自为战、封闭保守、胡打乱拼,使很好的、初生的产业就处于盲目无序、自乱阵脚,形不成合力的不健康状态。而行业协会也没有相关的地位和职能,仅是政府行政管理过程中可有可无的“参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