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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乐仍然处在发展初期 如何走得更远
添加时间:2007-12-11 00:00    来源:点击:
    日前,来自永康的游客梁先生,在云和紧水滩龙门村“农家乐”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周末。秀美的山水、良好的服务,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在离开前,却因“农家乐”没能给他提供消费发票而感到不快。

  近年来,随着我市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各地的“农家乐”蓬勃兴起,为我市农民拓宽了增收渠道,给新农村建设注入新的活力。然而,处在发展初期的我市“农家乐”,仍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与不足。如何让“农家乐”走得更远?许多人进行了思考。

  问题繁多 做大做强步履维艰我市“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发展的前期以农户和工商企业自主开发为主,缺乏整体规划,规模小。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全省县(市、区)“农家乐”休闲旅游村(点)平均22个,经营户平均1432户,但我市仅为11个和35户。在接待人数和营业收入上也存在较大差距。同时,普遍档次较低,停车场、绿化、洁化、美化、民居的修缮等与“农家乐”经营户旅游服务星级评定标准差距较大。

  “大多数‘农家乐’经营户项目雷同,产品单一,特色不明显。”一位业内人士指出。缺乏特色和风格,设施简陋、内容单调,很大程度上还只能算是一个饭馆、一家旅店,“农家乐”中“乐”的功能非常欠缺。同时,组织管理不够规范,政策支持力度不够等因素也制约着我市“农家乐”产业的发展壮大。

  多措并举 夯实“农家乐”发展基础“上个月我们免费参加了市农办组织的‘农家乐’从业人员培训,并到外地‘农家乐’参观,效果很好。”龙泉市小梅镇大窑村“窑公馆”的叶裕华说。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把发展“农家乐”作为促进农村稳定发展的重要抓手。出台了《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编制完成《丽水市农家乐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等系列政策、文件,助推“农家乐”发展。同时,通过建立“农家乐”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协调机构,设立专项资金等系列措施和利用参加省内外的各种休闲观光农业(农家乐)推介会、农博会、“农家乐”特色菜大赛等宣传平台,多层面扩大我市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影响,多举措夯实我市“农家乐”的发展基础。

  蓄水养鱼 真帮真扶寻求新发展“大力发展‘农家乐’,对我市开展新农村建设,帮助农民增收致富、早日奔小康有着巨大的推进作用。因此,作为经营者要练好内功,政府部门则要为‘农家乐’的发展壮大创造一个优越的环境。”省生态旅游专业委员会委员、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蔡敏华如是说。

  蔡敏华建议,作为经营者本身,开办“农家乐”时,在选址、定特色等方面要因地制宜,根据当地自然风景和民俗风情开展有特色的“农家乐”服务,避免跟风模仿,让游客产生审美疲劳。同时,要加强村民经营“农家乐”产业的意识,根据产业链,进行一线经营,二三线提供农家特色购物、原材料供应等分工,让全村人加入其中,获得利益分配后,自然就提高积极性,共同助推“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发展。另外,作为政府部门,对处在发展初期的“农家乐”产业,要进行呵护,要真帮真扶,在税收、证件办理等方面给予更大的政策支持,蓄水养鱼,共同推动我市“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健康发展。(记者 李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