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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严查粮食收购违法行为
添加时间:2008-11-21 00:00    来源:点击:

工商总局:严查粮食收购违法行为

  2008年第三季度,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粮食市场监管力度,确保粮食消费安全。积极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粮食收购中发挥主渠道作用,支持多元化粮食收购主体,严厉查处粮食收购中的违法行为,维护粮食市场秩序,保障粮食正常、有序流通。加强对陈化粮的监管,强化责任追究,严格审定陈化粮购买资格,对购买陈化粮企业进行有效监管,确保陈化粮按规定用途使用,严厉查处倒卖陈化粮和擅自改变陈化粮用途的违法行为,确保粮食消费安全。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稳步增长,主渠道作用明显。全国共有可入市收购粮食企业33722户,比上年同期增加1138户,增长3.26%。其中国有粮食收购企业14092户,占可入市收购粮食企业总数的42.35%,比上年同期增加1195户,增长7.82%;经批准具备入市收购资格的企业19630户,占57.65%,比上年同期减少57户,下降0.29%。具有陈化粮购买资格的企业419户。变更登记122户,吊销执照73户。

  案值5万元以下粮食案件占案件总数的92.36%。查处非法收购粮食案件851件,比上年同期增加147件,增长14.73%。非法收购粮食案件主要为案值5万元以下案件,为786件,占案件总数的92.36%。案值5~10万元案件41件,案值10~30万元案件14件,案值30~100万元案件8件,案值100万元以上案件2件。案值4921万元,罚没金额186万元,没收查扣粮食150吨;查处倒卖陈化粮案件6件,案值143万元,罚没金额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