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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田的人有田种 不种的田有人种
添加时间:2013-06-20 09:15    来源:点击:
 位于江苏省常熟市古里镇坞丘村的田娘农场,因为今年3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的造访而一时名声大噪。最近,到田娘农场参观考察、学习取经的人更是络绎不绝。

“在构建现代农业发展体系方面,常熟应该说有突出的创新和变化,希望今后在这个基础上能够进一步大胆探索,给苏南、给江苏、给全国都积累经验。”李克强对常熟农业发展给出了这样的指示。常熟在探索构建现代农业发展新体系中,如何实现创新与发展,如何让土地亩效益实现最大化?记者对此进行了探访。

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家庭农场的“升级版”

初夏的麦田已在悄无声息中孕育出了丰硕的果实。这里是田娘农场的麦田,一年两季,小麦之后是水稻。在田娘农场创始人高健浩看来,吸引总理来到农场的原因是,田娘农场等农业企业正在形成的一种农业运作新模式。

常熟市田娘农场有限公司,由种粮大户高健浩创立于2002年5月。农场构建了“公司+家庭农场”的运作模式,总经营面积达6800亩。其中,从古里镇坞丘村562户农户处流转土地2050亩,由田娘农场直接经营,同时与周边区域的37户家庭农场合作,这37户经营面积近4800亩,每家大都在一两百亩之间。

徐建华是与田娘农场合作的种粮大户之一。他对记者说:“从2009年加入合作社才真正体会到种田的乐趣。”如今徐建华种了220亩田地,去年纯收入16.7万元。

高健浩介绍,农场主营小麦、大米,小麦产量普普通通,主要盈利靠高品质的有机大米。田娘农场对这6800亩地实施“六统一”管理,即统一种子、统一机械化育秧、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技术应用、统一标准化生产、统一品牌销售。大米生产出来之后,田娘农场有限公司统一收购,打上“田娘”商标销往市场。“田娘”牌有机大米市场零售价最低每斤3.5元,最高每斤45元。

常熟市古里镇党委书记曹国芬认为,田娘农场率先形成了“公司+若干家庭农场”的新型合作发展模式,实现了农户由分散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由非法人型向法人型转变,成为常熟家庭农场的“升级版”。

今年5月,高健浩从常熟工商局领到了家庭农场的营业执照,这也是常熟正式登记注册的第一家家庭农场。完成注册后,田娘农场的新名称增添了家庭农场这一明确称谓。

家庭农场虽然已经走上了正轨,高健浩却还有着隐忧:“家庭农场现在最缺的是能立足于农业发展的人才,我打算拿出100万元,培养100个农业大学生。”

适度规模经营:探寻亩均效益最大化

“土地要产出黄金,小块不行,要靠大块,要靠规模。”李克强总理充分肯定了常熟探索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做法。

常熟地处苏南发达地区,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大大降低,部分地方出现土地抛荒、半抛荒现象。一批愿吃苦、有经验的种粮能手承包起农户自愿放弃且相对集中的土地,成为种田大户。田娘农场等一批种粮大户或企业正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常熟人将其概括为:“种田的人有田种,不种的田有人种。”

常熟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农村承包土地流转管理的意见》,明确土地流转费返还农户,必须以实物折算为货币,每亩标准达到850元以上。

规范的土地流转,大大加快了农业规模化经营的步伐。截至2012年底,全市63万亩耕地,规模经营总面积为51.76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82.16%。

高健浩认为,规模经营不是单纯追求规模,而要追求每亩地的产出率。规模过大,土地产出率不一定最高。

古里镇坞丘村党委书记严雪军透露,流转的规模一般都控制在100亩~200亩。坞丘村的5000余亩土地,目前由25个家庭农场经营。据不完全统计,常熟市规模经营的土地,目前由1065户农户种植,家庭农场是其主要形式。

流转后的土地,必须通过土地整治,实现小块变大块,才能耕作,进而实现机械化作业。常熟市出台了《关于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发展扶持资金的实施意见》,对连片规模流转达到一定数量以上的,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贴。为适应土地耕作方式的变化,常熟市启动“万顷良田”项目推进规模整治土地,把小块田变大块田,搞好基础设施配套,把低产田变高产田。

土地流转与土地整治的结合,为农业规模经营奠定了坚实基础,大大促进了常熟市现代农业的发展。截至2012年底,常熟市拥有各类农业机械3.42万台,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5%。全市共有各类农业龙头企业60家,2012年销售收入超200亿元,经营利润超10亿元,形成无公害、绿色食品基地46万亩。

高健浩认为,田娘家庭农场的优势正是规模非常适度,富有效率,“土地三分种、七分管,三分种必须都是机械耕作,七分管还是要老百姓来管。家庭农场既有利于机械化作业,又便于农民精耕细作。”

村级合作农场:创新生产经营主体的新实践

2013年3月,常熟市正式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村级合作农场发展的意见》,明确了筹建常熟首批村级合作农场及今后进一步推进村级合作农场发展的具体方案。

什么是村级合作农场?常熟市农工办给出这样的定义:村级合作农场是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起,集体(公有)经济占主导,农民自愿参股,联结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或农业企业,共同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新型市场主体。其成员可以是农民,也可以是各类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加工、营销的企业。

记者看到,这份文件明确要求各地发展村级合作农场要以村级集体为主导,以“产、供、销”一体化模式,实现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集约化发展,提高耕地质量和产出效益,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有效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农民加入合作农场后转型为“职业农民”。村级合作农场将坚持走股份合作之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实施企业化管理。

5月6日,常熟市勤川合作农场正式揭牌运行,成为全市首家村级合作农场,这无疑是常熟在创新农业农村经营体制上又迈出崭新一步。

“合作农场并未改变农业用地面积,只是通过抱团让农业农村组织之间资源优势互补,并依托规模化经营、机械化耕作、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全新方式,最大化提升整体效益。”勤川合作农场理事长张建昌介绍说,农场由勤丰村牵头,以江苏勤川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常熟市勤丰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常熟市勤丰农机专业合作社为“核心成员”,联结虞山镇东联村、中泾村等8个村共同创办,目前以稻麦种植为主,兼有果蔬种植,农机综合服务等业务。

过去三年,这些“核心成员”通过各自经营都获得一定生产效益,但却存在产业化程度低、组织规模小、创新意识差、市场竞争力弱、品牌创建难等“通病”。“归根结底就是缺乏有效的整合和规划,而合作农场则解决了这个问题。”张建昌说。

“建立首批村级合作农场,能够积累探索经验,加快示范带动全市村级合作农场陆续建立。”市委农工办副主任张建华介绍说,政府在政策上会对村级农场有所倾斜,对贡献集体经济发展、带动本地农户生产能力水平等方面业绩突出的村级农场还会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