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旌德县飞鸿大雁养殖专业合作社
旌德县飞鸿大雁养殖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6年10月。几年来,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广大入社成员的共同努力下,迅速走上了规范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道路,先后带动本县及外县市800多个农户养雁致富,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先后获得宣城市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宣城市“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安徽省先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示范社等荣誉称号。2009年,合作社养雁3.75万只,销售收入355万元,盈余96.3万元,盈余返还给成员65.5万元。
一、主要做法
(一)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合作社严格按照规范化示范社建设要求,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设立了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明确了理事长、监事长等工作职责,做到分工明确、科学管理。二是规范内部管理。合作社相继建立了财务、盈余分配、会议、培训、社务财务公开、饲养管理等管理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事管人。三是认真履行职责。合作社每年组织召开成员大会1次,每季度召开理事会、监事会会议1次,每年为成员养殖户举办不同类型的技术培训2次,并做到会议、培训有记录、参加人员有签名,档案管理规范完整。合作社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每季度财务公开1次;合作社认真建立成员账户,记录成员出资、交易等情况,67%以上可分配盈余返还给成员。
(二)积极为成员做好服务
合作社对成员养殖户实行“五统一”服务模式,确保每个成员养殖户都能养雁致富。一是统一供种。根据每个成员出资金额大小,合作社向成员户一个批次提供50-1000只已接种防病疫苗的雏雁。二是统一采购生产资料。大雁禽流感、小雁瘟等疫病防治药品一律由合作社统一采购,降低生产资料成本。三是统一技术指导、培训。合作社聘请安农大、省畜禽品种改良站专家教授和旌德县畜牧兽医局畜牧兽医师分期分批开展大雁人工养殖技术、疫病防控知识、健康养殖技术等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养殖户养殖技术。四是统一质量标准和品牌。在安农大和县兽医部门的指导下,合作社制定了“有机产品大雁饲养管理技术规程”,要求每个成员认真落实,并实行质量追溯制度。2009年12月,合作社大雁产品获得有机产品认证。同时,成功注册“轩王”牌大雁商标。五是统一产品销售。合作社与成员养殖户签定肉雁保护价回收销售合同,成员养殖户肉雁养殖达到体重标准后,由合作社回收,统一组织对外销售。
(三)努力开拓产品市场
为进一步畅通销售渠道,扩大产品销售,合作社在本县星级宾馆饭店推出大雁特色菜肴和订单专供苏浙沪大中城市宾馆饭店的同时,积极探索运用信息化技术开展产品宣传推介,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开展信息化。合作社添置了电脑、数码相机等硬件设备,选拔了2名年轻人担任信息员。二是开办网上店铺。依托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网站,开办合作社网店,建立了产品网上宣传销售平台。三是及时掌握信息。合作社理事长每天浏览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网站、本社网上店铺及国家、省、市、县有关农业网站,及时掌握大雁养殖技术、产品、政策等信息,不断提高合作社大雁产品市场竞争力。
二、主要成效
(一)提高了组织化程度
合作社实行的“五统一”服务模式,解决了以往养殖户松散养殖、缺乏技术指导、没有稳定销路和养雁收入无保障等问题,提高了养殖户养雁的积极性,周边乡镇农户看到入社的好处,纷纷主动要求加入合作社养殖大雁。
(二)扩大了养殖规模
在合作社的带动下,入社成员越来越多,大雁人工养殖量也不断增加,全县养雁农户达180余户。 2009年合作社所在地—三溪镇路西村(大雁)获得安徽省第三批特色专业示范村荣誉称号。
(三)增强了市场竞争力
由于合作社规模化发展,产品获得了有机产品认证、成功注册了商标,提高了产品档次和品位,大大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轩王牌”大雁成为苏浙沪及福建、广东等地大中城市高档宾馆、饭店首推的消费食品之一,并纷纷主动要求与合作社建立长期稳定的供货关系。
(四)促进了成员增收
由于合作社规范管理、注重产品质量和信息宣传服务,加上一贯以来,坚持诚实守信的服务宗旨,合作社赢得了广大成员信任,养殖规模不断扩大,产品供不应求,成员养殖户增收明显。2009年合作社成员养殖户养雁平均年纯收入0.55-1.1万元,比非成员户增收29.6%。
旌德县飞鸿大雁养殖专业合作社通过规范操作,高效运行,迅速发展壮大,在省内外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合作社将充分发挥省级示范社的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扩大养殖规模,带动更多的农民养雁致富奔小康,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