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进一步规范畜牧统计工作。7月18日,荔波朝阳畜牧站组织全站技干认真学习黔南农发[2010]145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同时对2008年以来的统计工作展开自查,制定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实施方案。
认真制定学习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全站技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国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安排专人负责全站统计工作,从全站技干中抽出一人专门负责统计工作;站统计员对各村防疫员上报的数据进行监督,严格把关,并将进行随意抽查;站统计员在上报报表时要求与镇政府统计员对接,保持一致;站负责人对上报数据要严格把关,要负总责,上报数据必须经过站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站公章才能生效。
通过学习和自查全体技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了清醒的认识,知道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表示今后要认真对待此项工作,为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当好参谋,以确保全镇畜牧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