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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亮:土地家庭经营仍发挥重要功能(1)
添加时间:2015-09-14 08:30    来源:未知点击:

    实现土地的规模经营一直是国家农业政策倡导和努力实现的方向。2008年,中共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鼓励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规定之后,在地方政府的推动下,农村社会自发出现了种粮大户,城市中的剩余资本也开始下乡,涉足传统的农业生产领域,一些上千亩甚至上万亩的大规模土地经营开始出现。为了考察规模农业的产出效益,笔者2010年对中部某农业大省的F县种粮大户进行了调查。
    调查地林镇地处长江之滨,属丘陵地带。当地工业不发达,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外出务工和农业收入,属于典型的农业型乡镇。在种植结构上,当地农业以早稻—中稻两季水稻的轮替种植为主。2009年,全县农民人均上报收入600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