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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滢: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产业化经营新模式(1)
添加时间:2015-08-18 08:43    来源:未知点击:

    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发展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联结农业再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环节,引导分散的农户小生产转变为社会化大生产,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是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矛盾的制度创新。
    在最初的“农户+公司”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下,公司通过契约与农户建立联系,农户生产规定品种和产量的农产品,公司负责收购、加工与销售,以外部组织的规模收益克服小农经营规模不经济的弊端,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民进入市场的交易费用,维护了农民的部分利益。
    然而,农户始终处于产业化链条的“产中”位置,实力和地位无法与处于产前和产后的公司相抗衡,难以形成平等的利益共同体。互助合作、改变弱势地位的内在要求驱使农户联合起来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农户+合作社”模式将单个农户与其他经济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内化为与合作社的交易,由合作社组织农民有序生产、进行农资购买和农产品的加工销售,节约了农民进入市场的交易费用,增强了农民的市场话语权,使农民能分享农产品加工和流通环节的增值收益。合作社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最佳载体。
    但是,合作社的主体——农户存在显著的经营缺陷:非农兼业化、土地规模小、经营能力弱、对合作社的经济依附性不强,造成“农户+合作社”模式下农业产业化的总体水平不高,且处于相对不稳定状态。随着中国城乡一体化的深入推进,家庭农场成为解决“谁来种地”、实现土地规模经营、推进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发展的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能较大程度地克服传统小规模农户经营的缺陷,为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提供了潜在的空间。“家庭农场+合作社”模式是一种以合作社为依托,联合农业生产类型相同或相近的家庭农场组成利益共同体,开展农业专业化生产、企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和产业化经营的组织形式,是现行分散家庭经营制度和传统产业化经营模式基础上的制度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