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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县(市、区)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
添加时间:2021-03-30 08:49    来源:本网点击:
  据三农法制调研中心获悉,近日,邢台市政府公布《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将稳定粮食生产作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前提,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耕地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不断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切实提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水平。   方案提出,加强耕地保护利用,按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小麦、玉米等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的要求,实事求是、分类稳妥处置存量问题,坚决遏制住耕地“非粮化”增量。   方案强调,各县(市、区)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等;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建立工商资本流转土地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引导流转土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为重点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重点加强太行山山前百万亩优质强筋小麦粮食生产基地建设。   方案要求,完善粮食生产支持政策,严格落实产粮大县奖励、小麦最低收购价、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等项政策,相关农业资金和项目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加快把粮食生产功能区建成“一季千斤、两季一吨”的高标准粮田;加强耕地种粮情况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